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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14 协会动态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9(中文版)正式上线

    自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至今,全球已有193个缔约国,1121项世界遗产,为保护对人类共同发展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于1977 年在第一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它建立了一套严密、完整并有着极强操作性和全球适应性的世界遗产实施体系。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不断修订更新。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一直关注这一重要文件的修订,及时跟进并积极参与其修订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资助下,协会领导的推动和鼓励下,秘书处工作人员将《操作指南》悉心编译制作,并持续更新,供广大使用中文的国内外同行和关注世界遗产的读者参考。2019年,在阿塞拜疆举办的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全新修订的《操作指南》。此次中文版更新,协会除了根据英文官方版对内容进行翻译外,也将前几版出现的问题进行勘误。如有不足,还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现将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9(中文版)正式上线,欢迎大家登录协会官网阅览或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514100333_download.pdf《操作指南》(2019)的几大亮点上游程序近些年,许多新申报的世界遗产提名项目颇具挑战性,给咨询机构和委员会的评估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难。2010年,“上游程序”这一新概念的引入为此问题带来了突破。该程序通过建议、咨询和分析等形式,使咨询机构和秘书处能够在缔约国准备或提交提名之前直接向缔约国提供支持。对于具有挑战性的提名项目,上游程序可以减少其评估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有关上游程序的内容在2015年修订的《操作指南》中首次出现,并一直成为《操作指南》修订工作组的关注重点。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更是新增“附件15:上游程序申请表”,内容包括申请的遗产情况、时间计划、资金支配等,更加细化和规范各缔约国得到上游支持的程序。此举,可加强世界遗产中心及咨询机构与各缔约国的交流和协商,优化申报流程,提升可行性,也有助于缔约国更好地进行世界遗产申报工作。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尽管遗产对社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并且对于其为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目标做出贡献的巨大潜力也得到了广泛认可。但是,长期以来,遗产在主流可持续发展的讨论中一直处于缺席状态。在国家和地方利益相关方的强烈呼吁下,联合国大会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首次认可了文化(包含文化遗产、创造力)的作用,其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动力。2015年11月,《公约》缔约国第20届大会通过了《将可持续发展愿景融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该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适当的指导,协助缔约国、从业者、机构、社区和网络利用世界遗产和其他遗产的潜力,为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从而提高《公约》的有效性和相关性,同时尊重《公约》保护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首要宗旨和任务。它的通过标志着《公约》实施的重大转变,是其历史上的重要一步。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在全文的诸多章节中,进行20多次关于可持续发展的修订,积极呼应了《2030年议程》,同时关注到在世界遗产工作中的土著居民、社区参与、性别平等、文化多样性等可持续发展问题。国际援助程序《公约》中的国际援助是指向加入《公约》的缔约国提供经济支援,以帮助它们保护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或《濒危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目前,已有来自意大利、芬兰、印度、韩国、法国、日本、荷兰、德国、土耳其、菲律宾资助的13个基金项目可以申请。2019年,新修订的《操作指南》将原规定中,“咨询机构评估预算超过5,000美元的所有请求,低于该预算门槛的请求只能由秘书处进行评估”的预算金额提高到30,000美元。这一改变是通过减少咨询机构评估国际援助请求的数量来减轻其工作量并提高效率,也有助于避免重复,并使整个进程的管理更加灵活、及时和有效。不断演变是《公约》最主要的优势。虽然《公约》本身不能实时更改,但《操作指南》作为实施《公约》条款和原则的重要工具则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操作指南》的修订反映了世界遗产相关概念和程序的更新与发展,它的存在丰富了《公约》的内容,同时又忠于《公约》的精神。未来,世界遗产委员会还将对《操作指南》中附件3:特定类型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指南、《世界遗产名录》章节中的管理体制、“发还待议”程序及申请等内容进行修订。届时。协会将继续关注并及时对中文版进行更新。

  • 2020-03-26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四)

    一、2017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5月23日,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选举产生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宋新潮当选为理事会理事长,柴晓明、吕舟、王旭东、王力军、陈星灿、姜波、舒小峰当选为副理事长,闫亚林当选为秘书长。(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协助推进“良渚古城遗址”申遗工作,邀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赴现场考察,了解遗址考古、研究、保护、展示情况,并为遗址保护、管理和申遗提供专业咨询;开展景迈山古茶林、西夏陵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以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的评估工作。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号召会员单位围绕“遗产保护与可持续旅游”的主题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并与中山大学旅游学院联合主办了专场活动——“文化遗产与可持续旅游”高峰论坛。3. 主办2017年上海“建博会”8月10日至12日,协会联合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在上海共同主办了“2017(上海)国际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博览会”(简称“建博会”)。本届“建博会”以“保护、修复、利用”为主题,共有来自全国各地以及意大利、俄罗斯、尼泊尔、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的81家单位参展。4. 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专业培训活动8月28日至9月2日,协会协助世界文化遗产——澳大利亚亚瑟港历史遗址管理局,举办了面向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者的“遗产地管理最佳实践高级培训班”,为推动国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从业者与国外遗产地管理者、专家开展深度交流进行了有益探索。来自炳灵寺、麦积山、西千佛洞、老司城遗址、长安城遗址等遗产地的保护从业者参加了此次培训。5. 举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活动受国家文物局委托,12月22日,协会联合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家遗产中心、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共同主办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论坛及图片展。理事长宋新潮、副理事长王旭东在论坛上做了主题演讲。(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2日至12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波兰克拉波夫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1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12月11日至15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印度德里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9届大会暨国际科学研讨会。协会副理事长姜波当选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委。二、2018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10月28日,协会2018年度会员大会在上海召开。协会理事、团体和个人会员,中国博物馆协会、中国旅游协会负责人代表,共128人参会。理事长宋新潮作了协会2018年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协会在同济大学举办题为“突破遗产保护的边界”的青年论坛,协会历史村镇、防灾减灾、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开展了学术交流。(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相关咨询服务。4月26日至5月2日,应理事长宋新潮邀请,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河野俊行来华访问,调研了良渚古城遗址和北京中轴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并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浙江大学进行了两次公众讲座。9月中下旬,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密切沟通,配合杭州有关方面承担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印度籍专家丽玛·胡贾女士对“良渚古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现场评估工作。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协会号召会员单位围绕“遗产事业 继往开来”的主题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敦煌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龙门石窟研究院、元上都文化遗产管理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开展了主题交流、有奖问答、游客参与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向社会公众专题阐释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协会秘书处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共同举办了专场活动“遗产故事会”,向社会公众普及世界文化遗产知识,推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3. 开展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4月18日,国家文物局指导,协会联合中国文物报社在北京建筑大学举办第四届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活动,北京故宫宝蕴楼修缮工程、河北承德普陀宗乘之庙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山西省平顺县王曲村天台庵修缮保护工程、吉林伪满皇宫缉熙楼同德殿保护修缮工程、湖北武汉大学早期建筑理学院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青海塔尔寺古建筑群修缮保护项目等6个项目获推荐。活动期间,来自北京建筑大学、故宫博物院、清华大学(按首字拼音排序)的专家分享了宁夏明长城三关口段维修、故宫养心殿维修、五台山佛光寺前期勘察等文物保护研究型项目案例成果。4. 乡村遗产酒店首批示范项目评选为推动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利用,促进遗产保护与乡村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协会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开展首批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最终评选出北京瓦厂乡村精品酒店、山东荣成海草房唐乡酒店、广西阳朔秘密花园、四川丹巴罕额庄园、安徽猪栏酒吧乡村客栈等5家首批示范项目。5.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推介活动协会协助部分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开展相关学术、宣传活动,为红山文化遗址、黄石矿冶工业遗产、内蒙古辽上京与祖陵等国际学术会议提供会议筹备、组织服务,为西夏陵等提供了对外宣传材料设计制作等服务。11月8日至9日,协会联合湖北省文物局、武汉市申遗办在武汉共同主办了“中蒙俄万里茶道申遗工作协调会”,来自中国、蒙古、俄罗斯三国政府、专业机构代表参会。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蒙古国家委员会达成了推动万里茶道联合申遗的初步共识。6. 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专业培训活动10月8日至19日,协会与澳门旅游学院共同协办了“世界遗产监测管理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共同主办。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胡冰、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部长万速成、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局长穆欣欣等出席培训班结业仪式。11月初,由协会与法国驻华大使馆共同推动,法国世界遗产协会主办、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以及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法国国家委员会合作组织的“法国世界遗产培训班”在法国卢瓦尔河谷中心的图尔市举办,共15名国内学员参加了培训。7. 推广中国世界文化遗产5月至8月,《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在香港展出。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刘曙光、香港特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李美嫦等领导出席展览开幕典礼。此次展览成功举办进一步扩大了世界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协会的影响力。8.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及项目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继续承担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变更、证书制作、法律咨询,并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专家评审。9. 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4月14日,协会历史村镇专业委员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举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分委会成立会议及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历史城市与村镇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理事长宋新潮以“中国古村落保护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为题做主旨报告。4月28日,协会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四川省文物局主办, 协会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承办的“文化遗产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论坛”在成都召开。来自日本、尼泊尔、意大利等国家相关领域的专家与国内专家学者参会,共同探讨文化遗产面临各种灾害中风险管理、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的相关问题以及文化遗产国际合作的对策,以期有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10月12日至15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四川省文化厅、眉山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眉山)石窟艺术考古研讨会暨2018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委会年会在四川眉山市召开。来自大足石刻、敦煌石窟、乐山大佛、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云冈石窟等石窟保护管理机构(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相关科研院所及高校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会议。10. 编译成果协会发布了译校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最新中文版(2017版),以及《乡村景观遗产准则》、《木质建成遗产保护准则》、《公共考古遗址管理指南》等文件中文版。组织翻译并推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关于“自然-文化之旅”行动的两份国际文件,即《自然-文化之旅夏威夷宣言》(2016)和《自然-文化之旅Yatra声明》(2017),以及《关于遗产与民主的德里宣言》(2017)。(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4 日至7月4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巴林麦纳麦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联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召开了“作为世界遗产的丝绸之路”主题边会。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年会12月4日至8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和拉普拉塔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8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在国家委员会亚太地区会议上,协会向国际同行分享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加强了与国际总部、各国家委员会和国际科学委员会的交流。3. 参与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协会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于3月在中国茶叶博物馆主办了“中国茶文化景观研讨会”,并派代表参加“日本宇治茶文化景观世界遗产价值国际研讨会”,介绍中国茶文化遗产和相关研究成果。4. 参加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国际协商12月4日至5日,“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协调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土库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召开。秘书长闫亚林、协会副理事长吕舟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上,吕舟当选协调委员会双主席。5. 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5月26日,协会与南京市文广新局中国明清城墙申遗办公室共同主办的“南京城墙保护与利用国际论坛”暨2018南京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专场活动在南京召开。9月13日至14日,协会与国际文化遗产记录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五届文化遗产保护与数字化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9月5日,协会参与组织的“第三届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会议”在济南召开,期间举行了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研讨活动。10月9日至10日,国家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协会和北京市文物局承办的“2018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10月29日至11月1日,协会支持的“世界遗产城市组织亚太区第三届大会”在苏州召开。协会理事长宋新潮、世界遗产城市组织秘书长丹尼·里卡尔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2018年10月11日至12日,协会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周口店国际古人类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周口店北京人遗址博物馆共同主办的“纪念周口店遗址发现100周年暨史前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与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6.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事务10月,协会派专家参加了在斐济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亚太地区工作会,保持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亚太地区国家委员会良好关系。12月,协会秘书处派员参加2018年度韩国国家委员会年会。会上,中日韩代表介绍了各国家委员会的情况,就进一步加强东亚各委员国之间的合作进行沟通。同时,协会推荐我国专家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亚洲邻国2019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估工作,以及蒙古、日本等国遗产保护行动及国际会议。三、2019年协会工作(一) 协会机构建设1. 举办2019年度会员大会12月7日,协会2019年度会员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协会理事、团体和个人会员,中国考古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等兄弟协会代表,日韩国家委员会代表共计150余人,53家团体会员单位参会。理事长宋新潮作了协会2019年工作报告。历史村镇专委会、石窟专委会、防灾减灾专委会分别作了工作报告。协会秘书处介绍了关于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事务的情况。大会期间,协会还举行了中日韩三国古迹遗址学术分享会,并在浙江大学举行了“ICOMOS CHINA走进校园活动”。2. 参加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12月31日,民政部正式发布2018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协会被评为4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标志着国家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对协会近年来各项工作的高度认可。3. 推动团体会员单位免费开放在协会大力推动下,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福建土楼、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故宫博物院、杭州西湖文化、金山岭长城、良渚古城遗址、龙门石窟、明十三陵、清东陵、清西陵、山海关、泰山景观等世界文化遗产地(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伪满皇宫博物院等团体会员单位达成协议,向协会个人会员及ICOMOS国际会员免票。(二) 国内专业咨询1. 开展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评选推介4月18日,国家文物局指导,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在清华大学共同举办第五届全国优秀古迹遗址保护项目推介活动,山西灵丘觉山寺塔修缮项目、福建东山关帝庙维修项目、贵州海龙屯海潮寺修缮项目、上海武康路100弄1-4号文物建筑修缮项目、南京长江大桥公路桥维修文物保护项目等5个项目获得全国古迹遗址保护优秀项目;浙江泰顺廊桥—薛宅桥、文兴桥、文重桥灾后修复项目和浙江古月桥修缮项目获得特别推荐项目。2.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协会与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开展面向社会的“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主办“多元视野中的乡村景观”主题沙龙,推介“乡村景观”保护与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参加活动并做主旨演讲,他强调乡村景观保护既要保护遗产和环境,也要保护生活生产方式,并充分认识到村民参与乡村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性。3. 第二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11月14日,第二届乡村遗产酒店示范项目评选征集新闻发布会在清华大学举行,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出席并致辞。本评选确立了“乡村遗产展示与传统文化传承”“建筑改造设计的示范性”“文化体验方式及文化旅游模式”“推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酒店运营管理的示范性”“建立乡村遗产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多方共同参与”等六大项评价标准。4. 主办2019年上海“建博会”10月31日至11月2日,协会与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国际建筑遗产保护与修复博览会在上海展览中心召开。作为主办方和参展方,协会全面参与展会筹备工作,并向公众全面展示了协会历史、主要业务、工作业绩、保护理念和遗产资源等情况。5. 主办“中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1月12日,由协会主办的“中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北京智珠寺召开。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出席活动并致辞,他指出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是大家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如何将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性激活、如何发挥文化遗产的当代作用的问题。6. 参与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培育工作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并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与北京市文物局联合承办“2019年北京中轴线申遗保护国际学术研讨活动”,与于11月4日至5日黄石市人民政府主办“第二届中国(黄石)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高峰论坛”。7.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推介活动继2018年5月至8月在香港举办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后,因社会反响良好,展览效果突出,2019年7月到9月,协会再次应香港公民教育资源中心邀请举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30年纪念图片展》,进一步扩大了协会的影响力。秘书处组织设计、制作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之旅》(“Around China in 40 Sites”)中英文双语图册及周边,在协会团体会员及国际会员间发放,取得积极评价。8.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及项目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继续承担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日常管理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变更、证书制作、法律咨询,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专家评审,完成了第七批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评审、个人资格考试和评定。9. 协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活动10月17日-20日,协会协办的“首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化艺术周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十周年庆典、第九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联席会”在浙江良渚与广西合浦两地举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联盟成员代表、企业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10. 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11月14日,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分委会、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主办的“201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历史村镇科学委员会亚太地区学术研讨会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历史村镇专委会论坛”在北京召开,理事长宋新潮作了题为《中国历史城镇保护面临的机遇》的主旨报告。11月28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年会暨安阳石窟艺术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河南安阳召开,会议围绕石窟保护和石窟研究两个议题展开。(三) 国际交流合作1. 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30日至7月10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第4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良渚古城遗址”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协会联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英格兰遗产委员会召开“中英双墙合作”主题边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出席边会并致辞。2. 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年会12月4日至8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9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暨科学研讨会。协会代表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及相关科学工作组、其他国家委员会广泛开展工作与专业交流,并参加了“乡村景观遗产”科学研讨会。3. 举办国际研讨会9月6日至8日,协会主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乡土建筑科学委员会和土质建筑科学委员会2019年度联合年会在山西平遥召开。9月8日至12日,协会参与举办的“2019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会议”以及平行会议——“济南泉·城文化景观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济南召开。9月27日-28日,协会主办的“2019沈阳·ICOFORT古代战争与城防古迹遗址保护世界学术研讨会”在沈阳召开。10月24日,协会主办的“茶文化景观保护研究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在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举行。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参加了会议并致辞。4. 开展国际交流合作6月3日,协会组织国内文化遗产领域专家参加了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的“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非洲世界遗产能力建设与合作论坛”。协会理事长宋新潮在开幕式上作了题为“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共同保护中非文化遗产”的主旨发言。9月23日至25日,协会副理事长吕舟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参加“丝绸之路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协调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0月,协会副理事长王力军赴蒙古对万里茶道相关文化遗产地进行调研,并对接万里茶道保护及跨国联合申遗等相关工作。11月,协会与法国世界遗产协会签署《关于世界遗产合作谅解备忘录》,安排法国代表团赴浙江省调研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闽浙木拱廊桥和海宁海塘·潮。11月4日至8日,协会承办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国际合作项目——文化与自然融合联合实践计划——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调研。11月14日至17日,协会组织中国观察团参加了在意大利世界遗产地帕艾斯图姆考古遗址公园举行的地中海考古旅游国际交流展会。11月29日至12月3日,副理事长姜波赴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参加了乌兹别克斯坦国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并介绍了协会的情况。5. 参与国际主题研究协会继续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并组织相关单位共同承担“茶文化景观”主题研究中国章节编写工作。同时,协会组织彭州领报修院和泰顺廊桥项目作为全球案例,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遗产重建主题研究。结束语:四期历史回顾在这里结束,从协会初始筹备建立,到民政部授予4A级协会称号,每一个脚步都值得认真总结,成为下一步的基础。十五年的成长,得到国家文物局领导、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历届协会领导的正确领导和辛勤工作,离不开国内外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近几年,协会在良好运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与探索。对内,面向群体更加年轻化,参与途径更加多样化,并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兄弟社团的广泛合作;对外,积极扩大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总部和国际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提升协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探索借助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力量,让我们的工作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助力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协会的脚步没有终点,我们希望未来能做的更多、更好。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我们!

  • 2020-03-21 协会动态

    协会专家抗击疫情研究成果获国际ICOMOS广泛响应

    自年初,新冠肺炎全面爆发,在全国性的抗疫战斗中,城市作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受灾和救治中心,经历了巨大的挑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单位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迅速行动起来,在协会专家董卫教授等学者的带领下,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对国内外疫情应对策略进行了整理和分析,编制完成了《针对疫情的城市功能-空间应对策略—— 城市应急管理手册》。2020年3月18日,中国本土新增病例首次归零,是全国的抗疫战斗转折性的时刻。而病毒还在全球继续蔓延,许多国家都还处在危急时刻,为此协会也将这一研究报告于3月18日及时通过ICOMOS总部平台与全球的同行分享,希望中国的研究成果可以为其他国家提供参考、启发更多有益的思考和行动。今天,历史城市、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等重要国际议题,与城市规划、公共卫生体系的完善等实践体系越来越密不可分,作为文化遗产领域影响力最大的国际组织,ICOMOS从最初关注古迹遗址的保护,逐步拓宽自身的学术视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ICOMOS专家的专业性知识,能够为抗击疫情做出独特且重要的智识贡献。邮件发出后,协会收到了来自美国、伊朗、西班牙、意大利、埃及、加拿大、以色列等20多个国家ICOMOS的积极回应,对中国同行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赞赏,一些国家的专家也提出了具体的合作建议和行动方向。同样行动起来的还有ICORP(ICOMOS灾害预防国际科学委员会)、OWHC(世界遗产城市组织)、UNHABITAT(联合国人居组织)等。以下为该报告的编制说明,报告全文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320182650_download.pdf关于《针对疫情的城市功能-空间应对策略 - 城市应急管理手册》研究编制的说明东南大学建筑学院课题组从2019年底至今,突然爆发的新冠病毒迅速肆虐全球。世卫组织于2020年1月31日宣布其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月11日宣布其“大流行”。经过一段严峻的抗疫战斗后,中国总体上控制了疫情,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然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受到这一流行病的影响,确诊病例迅速增加。为此,我们希望本手册能够在总结中国城市抗疫防疫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介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城市空间的有效应对措施,为世界各国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城市功能空间结构是在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既要满足城市的日常需求,又要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改造而不断优化。COVID-19的突然出现,暴露出许多现代城市仍然缺乏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基本能力。控制疫情的关键是减少人口流动,特别是限制疑似感染者在公共场所的流动。从医学角度来看,有必要对疑似感染者和确诊者进行检测、隔离、治疗,并在最短的时间和有限的空间内阻断传播路线。因此,城市的功能空间结构也需要相应的调整,从满足日常生活的目标到满足日常生活和防控疫情的需要。从城市规划角度看,城市应对疫情暴发的能力取决于城市现有公共卫生设施的健全程度、其空间分布的合理性以及公共卫生设施之间的兼容性。但很关键的一点是,从宏观到微观都取决于城市的管理能力,如果城市有足够的管理能力,那么就有可能在现有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较好的防治效果。从城市运作的角度来看,应对疫情需要城市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与合作,这就需要医疗资源的即时调配,包括医护人员、医疗设备和物资,集中到最需要的地方。因此,城市应当提前做好为医疗场所、专业交通、仓储场所、运输人员以及紧急情况下的管理计划。中国的抗疫经验显示,自上而下的集中医治和自下而上的社区管控相结合的策略在整个过程中都十分有效。各级政府部门、医疗体系和社区建立了密切的互动关系,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和手段高效、快速地开展防疫斗争。本手册在分析总结中国不同类型的城市抗击疫情的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城市功能-空间的防疫应对措施,重点强调基于社区单元空间,构建城市-片区-社区的多层级疫情防控区,并在城市医疗资源调配、交通管理、公共设施利用等多方面阐述可行的措施。鉴于中国的防疫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我们希望这本手册能够为其他国家应对疫情有所贡献,希望通过此次疫情进一步提高我们对联合国2030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的认识,对未来的城市更新及功能-空间系统提升有所裨益。

  • 2020-03-13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三)

    一、2012年协会工作(一)协会机构建设5月23日,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文博系统和会员单位、协会顾问委员会专家等共91人参加大会。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童明康连任协会理事长;关强、吕舟、陈同滨、陈星灿、侯卫东、郭旃当选为副理事长;郭旃当选为秘书长;朱晓东当选为财务总监。5月23日,协会理事长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由副理事长关强任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陆琼为副秘书长。当日,在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37名理事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11名常务理事。(二)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更新预备名单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组织专家对遗产地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估和现场考察。8月15日至16日,协会组织专家终审会,根据书面评估和现场考察结果,通过专家评议、投票,推荐产生列入更新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2.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组织文物、考古、规划、水利、交通等领域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为大运河、丝绸之路申遗提供专业咨询。其中,8月24日,审核了大运河申遗文本初稿、大运河标识展示系统指导文件等材料;12月18日,审核了大运河申遗文本修改稿,以及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总体规划。9月6日、12月21日,审核了丝绸之路申遗文本。3.举办学术论坛4月10日,协会协助承办了纪念《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颁布40周年系列活动之一的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与会中外专家围绕“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主题,分享各国世界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经验,形成共识性文件《“世界遗产:可持续发展”无锡倡议》。4.举办专业培训8月29日至9月4日,协会在四川成都举办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文物保护工程培训班”,对155名来自全国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部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一级资质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了培训。5.修订《中国准则》组织专家继续开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中国准则》)修订工作,在保持《中国准则》整体结构、原有核心内容延续性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文本内容和体例,增加文物古迹新类型、文物价值以及遗址保护、展示等相关内容。(三)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6月24日至7月6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参与了《操作指南》修订工作。会上,我国 “元上都遗址”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承办国际会议10月27日至11月2日,协会在北京承办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2年顾问委员会暨科学研讨会会议,来自51个国家的109名国际代表和70名中方代表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刘延东出席大会开幕式并并致辞。会前,刘延东会见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古斯塔夫•阿罗兹、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主席约翰•赫德一行。3.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协会推荐中方专家赴日本,参加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日本2013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镰仓,武士之家”的现场考察。二、2013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召开了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专家评审会,研究提出2015年我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推荐意见。国家文物局确定推荐“土司遗址”申报后,协会组织2次土司遗址申遗文本专家评审会,为修改完善土司遗址申遗文本提供了专业咨询。2. 举办学术论坛4月10日至11日,协会协助承办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与会中外专家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发展中的平衡”为主题,探讨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实现新形势下文物工作与社会文化发展的互利共赢。3.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响应国际古迹遗址日倡议,围绕“教育的遗产”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在《中国文物报》刊登文章,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明孝陵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郑州市古荥汉代冶铁遗址博物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并根据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4.参与雅安震后文物保护4月20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地震后,协会组织专家于5月5日至8日赴灾区考察文物受损情况并指导震后抢险救灾及文物保护工作,参加灾后重建和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国家、省、市地方联席会议,了解灾情第一手资料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5.开展世界遗产管理学术交流活动5月17日至19日,协会和敦煌研究院、美国盖蒂保护所共同主办了“中国世界遗产地游客承载量研究与游客管理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家文物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领导,以及美国盖蒂保护所等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和我国各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科研机构和大学的专家等共80余人参加会议。6.论证推介申遗工作规程12月13日,协会在北京召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专题研讨会”,向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和预备名单遗产地管理机构代表介绍了由协会起草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的主要内容、原则和工作要求,研究论证申报工作手册编制方案。7.举办天坛申遗成功纪念活动12月31日,协会参与主办了“天坛申遗成功十五周年研讨会”,会议形成了《天坛倡议》,呼吁兑现申遗承诺,促进外坛占用地块回归,实现天坛完整性保护,进一步强化天坛作为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展现我国履行《世界遗产公约》的决心和能力。8. 修订《中国准则》协会加强与中外专家的沟通、交流,并广泛征求我国文物保护、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机构的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通过反复研讨,基本完成《中国准则》文本正文及阐释修订工作。(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17日至27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柬埔寨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筹办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国际会议11月20日,协会与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世界遗产保护杭州研究中心在浙江省杭州市共同主办“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系列遗产’保护•管理•监测”国际会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国际组织,以色列、韩国、日本、印度、哈萨克斯坦等国遗产专家,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等研究机构、院校的学者及中国大运河、丝绸之路沿线管理部门负责人近70人参会。3.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6日至11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哥斯达黎加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13年度顾问委员会会议,并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三、2014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格管理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从2014年起承担文物保护工程单位资质管理和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培训、考核工作,对经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相应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证书。2月,协会组织召开“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评审会”,为国家文物局最后公布“第六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施工一级、监理甲级资质单位名单”提供技术服务与专业咨询。2.修订《中国准则》在完成修订工作的基础上,将《中国准则》中文正文及阐释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并获国家文物局局务会正式批准。同时,协会组织专业人员完成了《中国准则》英文正文、阐释和名词对照表修订工作。3.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共同承担我国首届(2013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活动。11月4日至5日,召开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终评会。经过20个入围项目汇报答疑、专家评审以及实名投票等环节,将山西高平市二郎庙保护修缮等10项评为优秀保护工程。4.参与申遗专业咨询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组织召开“2016年申遗项目初选专家评审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鼓浪屿”等11个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预备项目文本进行评审,论证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完整性及保护管理情况,为国家文物局确定2016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推荐项目提供了专业咨询意见。5.成果编辑出版编辑出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2012年科学研讨会论文集。完成《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3版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新版《世界遗产申报筹备》手册的终校工作。组织翻译世界遗产中心“世界遗产资源系列手册”中2013年出版的《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手册。6.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响应国际古迹遗址日倡议,围绕“纪念性遗产”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管理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会员单位(按首字拼音排序)以及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积极响应并根据自身特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活动。7.开展《威尼斯宪章》诞生50周年纪念活动协会与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共同主办以纪念《威尼斯宪章》诞生50周年为主题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原则和地方实践”国际研讨会。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同志,来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英国、加拿大、日本、意大利、美国等国专家,以及敦煌研究院等国内专业机构代表参会。8.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评审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专家评审工作。9月和12月,协会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文物、考古、规划等相关领域专家完成对46项文物保护规划的55次专业评审。(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15日至25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会上,由协会协助开展的我国“大运河”项目以及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项目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协会工作受到国家文物局通报表彰。2.筹办哈尼梯田国际研讨会10月27日至31日,协会协办了由国家文物局、云南省政府主办的“红河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代表处、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及相关科学委员会等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印度、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斯里兰卡、泰国、越南、南非、德国、西班牙、挪威等国和国内文化景观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学者等参加了研讨会。会议通过《梯田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红河倡议》,为梯田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发展提出原则性建议。3.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9月日,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文化遗产记录科学委员会(CIPA)和清华大学共同主办了第三届“文化遗产保护与数字化国际论坛”(CHCD2014)。来自中国、美国、法国、瑞士、英国、加拿大等18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家机构,共约200余专家、学者围绕“翻译:将消逝的遗产带回当代”主题,讨论如何实现文化遗产的 “翻译”以及文化遗产“翻译”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文化遗产科技化这一新兴领域相关问题。10月20日至23日,协会与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在湖南省吉首大学共同主办了“2014年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ICAHM)年会”,国家文物局、国际考古遗产管理科学委员会领导出席开幕式。来自17个国家的近百名考古遗产相关专家参会。10月,协会协助承办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共享遗产科学委员会共同主办的ICOMOS-WUHAN“大学与城市”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三届无界论坛,来自国内著名高校、专业机构以及比利时、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专家、学者围绕围绕“文化之道引领城市发展”和“大学与城市相互促进”的主题展开讨论。会议发布了《大学与城市相互促进发展的武汉建议》。4.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1月9日至14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8届全体代表大会暨科学研讨会和顾问委员会会议,并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四、2015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文物保护工程资质人员考核2015年,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全国文物保护工程专业人员考核工作。7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和西安两个考场进行考核。共有248家资质单位2902人报考;实际参加考核科目11922人次;2469人通过考核,通过率为85.08%。2.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按照国家文物局部署,协会与中国文物报社共同承担第二届(2014年度)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评选推介活动。11月5日至6日,召开全国十佳文物保护工程推介终评会。河北承德普乐寺保护修缮等10项评为优秀保护项目。3.参与申遗专业审核协会筹备的“2017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评审会”,组织专家审议了“鼓浪屿”等申报项目,为国家文物局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提供了技术服务。4.成果编辑出版协会完成《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15版终校工作,出版《世界文化遗产管理》手册中文版、《世界遗产申报筹备》手册中文版以及《红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可持续发展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双语版。5.发布新版《中国准则》“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期间,协会在《中国文物报》发表文章,介绍修订后的《中国准则》,标志着新版《中国准则》(即2015年修订版)正式发布。为落实新版《中国准则》进校园计划,协会在部分高校开展了系列宣传和讲座活动。协会负责同志、专家等为多个省份的文物管理机构开展了培训。6. 开展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4月18日,协会围绕纪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立 50 周年和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30 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提前号召协会各会员单位开展纪念活动。北海公园、福建闽越王博物馆、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等(按首字拼音排序)采取发布遗产日主题海报、举办学术讲座、馆际交流活动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7.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10月19日至21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暨石窟窟檐保护研讨会举行,并进行了专委会理事会换届选举。10月23日,协会历史村镇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标志着该专委会正式成立。12月,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与研究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完成。(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8日至7月8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德国伯恩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9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会上,我国“土司遗址”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26日至29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日本举办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年会暨科学研讨会,向各国代表介绍了新版《中国准则》并分发了电子文件。五、2016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申遗专业咨询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参与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主题研究,协助开展现有海丝相关世界遗产的资料整理,并受委托参与了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相关工作。3月23日,协会领导出席在江苏苏州召开的“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前期预研究成果通报会”。2.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9月5日至6日,协会协助织召开“首届国际泉水文化景观城市联盟年会暨济南泉水文化景观保护国际研讨会”,来自18个国家、30余个城市的200多位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参会。3.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完成第七批89家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和59家特定范围施工一级资质申请材料的整理、汇总归档、总结分析工作;完成一系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法律咨询工作,为国家文物局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完成了“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并上线运行。4.专业委员会重要活动3月10日,协会与北京工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联合主办了“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遗产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该专业委员会从事文化遗产防灾减灾的理论、方法、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和普及,为文化遗产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对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与研究。(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10日至20日,协会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组团参加了在土耳其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0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广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 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 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0月15日至21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顾问委员会会议、年会暨科学研讨会。

  • 2020-03-10 协会动态

    共享ICOMOS CHINA重要文献——《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中英文对照)

    2005年国际ICOMOS西安大会的筹备和成功召开,使ICOMOS CHINA迅速加强了机构建设和国内外合作,成长为中国文化遗产领域一个重要的专业组织。彼时,融合中国长期理论实践经验,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协会组织中国专家与美国、澳大利亚同行合作编写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一版已经出版。协会继而承担了向国内遗产地管理者、从业者推广《中国准则》的工作。2007-2009年,协会分别在洛阳龙门、山西太谷和厦门鼓浪屿成功举办了面向全国从业者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高级培训班。除《中国准则》、《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等核心教材,协会还收集整理、译校了国内外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文件,形成2009年中英双语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其中很多文件也充分体现了协会独特的专业贡献。例如2008年ICOMOS魁北克大会上的三份文件《关于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ICOMOS关于文化线路的宪章》和《ICOMOS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就由协会及时翻译成中文并向国内同行免费发布。而中国最早的世界文化遗产管理规范性文件《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也是协会接受国家文物局的委托编制完成的。2007年,为落实第30届世界遗产大会(维尔纽斯,立陶宛)对北京故宫、天坛、颐和园三处世界遗产修缮工作表示特别关切的决议,协会参与了“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的筹备,会议于2007年5月24-28日在北京召开,由国家文物局、ICCROM、ICOMOS、世界遗产中心共同主办,来自17个国家的60多位权威专家参加了会议,就东亚地区尤其木结构建筑的保护理念与实践展开了深入讨论,实地考察了三大遗产地的修复工作,并通过了《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的北京文件》(简称《北京文件》)。次年,延续这一讨论,“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国际研讨会”再次在北京召开,并通过了《关于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的北京备忘录》。这是首次以中国官式木结构建筑遗产为案例讨论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修缮传统的国际研讨会,两份北京文件从专家阵容和国内外重视程度上也曾有着编制中国的《奈良文件》的自我要求和“雄心”。这都使得这些文件成为记录和反思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的重要见证,对今天的工作依旧有着重要的文献意义和参考价值。全文电子版请点击下载链接:http://www.icomoschina.org.cn/uploads/download/20200310141141_download.pdf需要指出的是,本文件汇编中,我国的《文物保护法》(2002版)及其“实施条例”,此后进行过修订,如因工作或学术原因使用法规条文,请多加留意。另外,鉴于当时认识水平的局限,一些概念和语句的翻译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也请广大会员和文化遗产行业同仁给予批评指正。十余年间,协会也对诸多新的文件和成果保持关注,并将继续完善此类文献的整理汇编工作,为广大会员和同行提供参考。 《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Collection of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and National Documents on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 Management目录INDEX•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关于古迹遗址保护与修复的国际宪章 (威尼斯宪章) NTERNATIONAL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NUMENTS AND SITES(THE VENICE CHARTER)•巴拉宪章 BURRA CHARTER•奈良真实性文件 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木结构遗产保护准则 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会安草案——亚洲最佳保护范例 HOI AN PROTOCOLS FOR BEST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ASIA•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华盛顿宪章) 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乡土建筑遗产宪章 CHARTER ON THE BUILT VERNACULAR HERITAGE•考古遗产保护与管理宪章 CHARTER FOR THE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ARCHAEOLOGICAL HERITAGE•古迹、建筑群及遗址的记录工作原则 PRINCIPLES FOR THE RECORDING OF MONUMENTS, GROUPS OF BUILDINGS AND SITES•古迹、建筑群及遗址保护中的教育与培训准则 GUIDELINES FO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THE CONSERVATION OF MONUMENTS, ENSEMBLES AND SITES•建筑遗产分析、保护与结构修复准则(2003) PRINCIPLES FOR THE ANALYSIS, CONSERVATION AND STRUCTURAL RESTORATION OF ARCHITECTURAL HERITAGE•关于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 QUBEC DECLARATION ON THE PRESERVATION OF THE SPIRIT OF PLACE•关于文化线路的宪章 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 THE ICOMOS CHARTER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版) LAW OF THE PEOPLEí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REGULATION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íS REPUBLIC OF CHINA ON PROTECTION OF CULTURAL RELICS•西安宣言 XIíAN DECLARA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THE SETTING OF HERITAGE STRUCTURES, SITES AND AREAS•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 PRINCIPLES•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MONITORING AND CHECKING PRINCIPLES•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 CHINA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EXPERT ADVISORY MANAGEMENT PRINCIPLES•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CEPTS AND PRACTICES OF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 IN EAST ASIA•关于东亚地区彩画保护的北京备忘录 BEIJING MEMORAND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CAIHUA[1] IN EAST ASIA

  • 2020-02-28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二)

    一、2008年协会工作(一)协会机构建设4月28日,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文博系统及会员单位的116名会员代表出席大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协会《章程》做出调整,细化了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选举程序。根据新的《章程》,协会执行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协会理事会。大会选举产生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童明康当选为理事长,顾玉才、安家瑶、吕舟、陈同滨、侯卫东、郭旃当选为副理事长,同时选举产生30名理事。4月29日,协会理事长会议召开。会议决定由顾玉才副理事长兼任协会财务总监;郭旃副理事长兼任协会秘书长;朱晓东理事兼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陆琼理事兼任协会副秘书长。同年,协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变更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9月,协会评估、培训、石窟三个专业委员会在民政部登记注册。(二)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灾后文物抢救保护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协会组织专家对灾区受损文物进行了实地勘察,协助国家文物局和相关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初步明确了灾后文物抢救保护相关的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抢险保护工作任务。协会参与组织藏、羌民族传统建筑工艺培训班和震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讨会,体现了协会的专业实力,为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任务全面完成提供了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支持。2.成果编辑出版协会对2007年河南洛阳《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进行了总结回顾,编辑整理了《古迹遗址保护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成果实录》,8月由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三)国际交流合作1.承办国际学术研讨会6月10日,协会和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在杭州共同承办“2008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亚太地区会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副主席克里斯托•巴克莉、咨询委员会主席约翰•查尔斯•赫德、副主席多索•辛都等国际专家,来自亚太地区15个国家委员会近30位专家,以及国家文物局和地方文物行政部门代表参会。会议围绕“文化景观遗产”主题,就全球气候变暖中的文化遗产、紧急行动抢救濒危文化遗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6月11日,协会与浙江省文物局协办、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承办的“世界遗产保护·杭州论坛”在杭州召开。论坛以“世界遗产与品质生活”为主题,国内外专家学者、遗产地管理工作者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并分享了各自研究成果。会议呼吁国内外学者深切关注文化景观遗产,探索世界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社会文明的有机结合方式,激励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文化遗产的保护中,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保护世界遗产。2.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2日至7月10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福建土楼”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3.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大会9月29日至10月4日,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6届大会。会后,协会组织翻译、编印了《关于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关于文化线路的宪章》《文化遗产阐释与展示宪章》等会议成果。4.承办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国际研讨会10月30日至11月1日,协会与北京市文物局共同承办的“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修复中心、盖蒂保护所以及相关国家的50多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围绕古建筑彩画独特价值、理念实践、技艺传承、真实性认定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关于木结构建筑彩画保护的北京备忘录》。5.主办中澳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座谈会11月11日,协会与澳大利亚遗产联合会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澳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座谈会”,中澳两国建筑遗产保护、博物馆管理、遗产保护规划等方面专家就“遗产地的可适用性再利用”、“文化遗产中变化与风险管理”、“博物馆的教育与培训”、“文化遗产理念的演变及对博物馆的影响”等进行了专业交流与研讨。二、2009年协会工作(一)协会机构建设7月16日,协会2009年理事会暨理事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根据《章程》,会议增选协会理事关强为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二)国内专业咨询1.筹办第四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4月10日至11日,协会参与筹办的第四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文化线路遗产的科学保护”,深入探讨了文化线路保护理论、比较分析、法律体系、保护技术、遗产申报问题,以及分享了大运河、丝绸之路、茶马古道保护实践经验,形成《关于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2.协办大遗址保护良渚论坛6月11日至12日,国家文物局、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协会参与协办的2009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系列活动——“大遗址保护良渚论坛”成功举办。此次论坛形成《关于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良渚共识》。3.组织实施世界文化遗产国内反应性监测8月下旬至9月初,根据国家文物局工作部署,协会组织专家对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实施了两次国内反应性监测,对工程给文物本体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评估,为国家文物局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持。4.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专家论证会8月4日、9月8日,协会先后两次组织专家会,对“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进行论证。8月5日,协会组织专家会,对“元上都遗址” 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进行论证。5.组织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专家座谈会8月23日至27日,国家文物局主办、协会承办的 “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专家座谈会”在福建武夷山成功举办。会议讨论了协会起草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导则》,考察了世界遗产地武夷山、福建土楼保护管理状况。会后协会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了武夷山、福建土楼监测巡视报告。6.举办世界文化遗产专业培训活动11月18日至27日,协会在福建省厦门市鼓浪屿举办了“世界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的理念与实践”高级培训班,授课专家结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理念,通过实际案例,为来自国内世界文化遗产、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遗产地管理机构的学员进行了60多个学时的专业授课。(三)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2日至30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西班牙塞维利亚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3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会上,我国“五台山”通过审议,以文化景观类型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接待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委会代表团7月21日至25日,协会接待了以古斯塔夫•阿罗兹主席为首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委会代表团。7月21日,协会领导陪同代表团考察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并围绕加强双方合作、进一步发挥协会在亚太地区的作用和影响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7月23日至25日,协会领导陪同代表团现场考察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世界文化遗产“青城山-都江堰”抢救保护工作,并在成都举行了“震后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讨会”,介绍了中国同行在震后文物抢救性保护主要措施和工作进展。阿罗兹主席一行对我国灾后文物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3. 承办丝绸之路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1月3日至5日,国家文物局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主办、协会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承办的“丝绸之路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西安成功举办,来自世界遗产中心、中国、哈吉塔乌等中亚四国以及相关国家政府和专业机构代表、专家等共50余人与会。会议通过协调委员会职权与工作程序备忘录,明确了申报策略和协调机制。本次会议上,中国、乌兹别克斯坦当选协调委员会联合主席国。4.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9月,协会组团参加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09年咨询委员会会议。协会应邀派专家代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等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现场考察、书面评估。三、2010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按照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部署和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大运河价值研究及申遗预备名单遴选等工作。4月下旬,组织召开“中国大运河核心价值与遴选标准专家座谈会”,研究论证大运河突出普遍价值与申遗标准。4月至6月,联络大运沿线8个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收集整理大运河申报预备名单材料。6月28日至30日,组织“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专家会议”,从大运河沿线315个遗产点中筛选产生239个具有申报潜力的考察点。8月至9月,组织专家完成大运沿线8个省、直辖市大运河河道、遗产点现场考察,形成考察评估报告。10月14日,组织“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专家研讨会”,讨论专家考察评估意见,形成预备名单专家推荐意见。11月11日召开“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遴选专家评审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了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立即列入”、“后续列入”和“不列入”项目。2.筹办第五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4月10日,协会参与筹办的第五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主题为“文化景观遗产保护”,来自我国、日本、韩国等国文化景观遗产保护的专家、学者,以及各省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共100多人参加会议。3.参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4月至10月,协会共组织召开4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专家研讨会,就准则修订内容、修订原则、工作进度等达成专家共识,并经过反复讨论形成准则修订稿初稿。12月10日,协会在湖南长沙组织召开“《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座谈会”,听取了专家和各省文物局负责人对准则修订稿初稿的意见、建议。4. 组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专家论证会7月16日,协会组织召开“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本专家评审会”,邀请来自中国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对“元上都遗址”、“牛河梁遗址”、“红河哈尼梯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进行评审。  5.举办文物保护规划理论与实践专业培训活动9月4日至10日,协会在山西太谷举办了以文物保护规划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提高文物保护管理者、从业者对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理解。6.承担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二轮定期报告审核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承担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二轮定期报告审核工作。11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第二轮定期报告工作会议暨《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研讨会”,组织专家审核即将提交世界遗产中心的第二轮定期报告稿。 7. 专业委员会工作11月23日,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和龙门研究研究院合办、文物出版社出版的《石窟寺研究》创刊首发式举行。(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7月25日至8月3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巴西巴西利亚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会上,我国“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9月,协会应邀推荐中方专家参加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日本2011年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平泉——代表佛教净土思想的寺庙、园林和考古遗址”现场考察。3.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11月23日至24日,协会委托中国建筑实际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和扬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承办了“大地与水:景观美的认知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资深专家、英国国家委员会秘书长苏珊·丹耶尔、景观学术委员会主席莫妮卡·卢恩戈等国际专家,以及国内相关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管理机构代表,共 2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围绕文化景观的认知、中国山水美学、东西方景观审美方式、各国的文化景观遗产价值特征、水在景观中的文化含义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四、2011年协会工作(一)国内专业咨询1.参与《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项目3月25日,协会在京承办“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更新工作座谈会”,来自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山东、安徽、江苏、浙江、河南、湖南等11个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参会,讨论了协会起草的《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文本格式》。2.参与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3月2日至15日,在与大运河沿线8个省、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和大运河规划编制单位沟通、核校基础上,协会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了《大运河申遗预备名单遗产点及河道简介》(征求意见稿) 以及申遗预备名单点段调整说明。3.继续推进丝绸之路申遗工作5月2日至6日,协会领导参加了在土库曼斯坦召开的“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9月20日至24日,参加了在乌兹别克斯坦召开的“中亚次区域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系列跨国申报的文件标准及进程研讨会”及“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系列跨国申报协调委员会专家会议”;10月26日至11月2日,参加了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丝绸之路遗产考察和跨国申报工作交流,为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下了基础。4.组织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专家会议5月9日至10日,协会在京承办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座谈会”,组织专家对北京中轴线、山西应县木塔、辽宁牛河梁遗址、福建鼓浪屿遗址、福建三坊七巷、湖北黄石工业遗产片区、浙江良渚遗址、广西花山岩画、四川古蜀国遗址、重庆白鹤梁古水文题刻、重庆钓鱼城遗址、云南哈尼梯田、云南景迈茶园、新疆坎儿井等14个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价值进行了评议。7月15日,协会在京承办了“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专家评审会”,组织专家评审了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古蜀国遗址、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北京中轴线和厦门鼓浪屿等5个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并提出了2013年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专家推荐序列,为国家文物局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5.继续参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4月至12月,协会先后组织召开4次专家研讨会,对《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稿逐条讨论,并征求协会顾问委员会专家意见。期间,协会修订专家组赴美考察,并盖蒂保护所专家和美国遗产地管理者交流了准则修订中涉及新型遗产、价值构成、保护理念和保护实践等问题。年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文本起草工作基本完成。6.筹办第六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4月10日至11日,协会参与筹办的第六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以“运河遗产保护”为主题,来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等国际组织代表,以及国内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交通、规划、国土、水利、环保、法律等领域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通过了共识文件《关于大运河遗产保护的无锡备忘录》。7.组织第二次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项巡视活动8月25日至26日,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协会组织了庐山世界文化遗产专项巡视活动,并举办了“文化线路”、“遗产地经济”、“文化景观”相关课题评审专家会议。(二)国际交流合作1.参加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6月20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法国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5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参与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修订工作。会上,我国首个以文化景观类型申报的项目“杭州西湖文化景观”通过审议,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筹办中国世界遗产监测管理国际研讨会9月19日至20日,国家文物局主办、协会协办的“中国世界遗产监测管理国际研讨会”在苏州召开,来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国际组织的专家,与国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专家、遗产地管理者,就世界文化遗产的监测和管理交流了经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工作进展情况到国际专家充分肯定。3.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相关活动11月25日至12月2日,协会组团参加了在法国巴黎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7届大会、科学研讨会和顾问委员会会议,并与各国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 2020-02-18 协会动态

    协会成立15周年,回顾成长历程(一)

    今年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由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15周年,回首以往,作为历史的见证者,作为中国文化遗产领域的一个文化标识,协会伴随中国和世界古迹遗址保护事业发展的脚步不断成长。总有人问我们,协会到底是做什么的?协会的力量在哪?无论您是资深老会员,还是刚加入的新会员,我们邀请您共同了解和回顾,从协会建立的初心,一步步走到今天,以行动化为答卷,呈现给您。协会第一届执行委会员(2008年后名称改为理事会)工作概览(2004年至2007年)编辑整理:马永红、李静一、筹备与建立(一)协会的性质与宗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业务主管、国家文物局业务指导的、由全国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的专家学者、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的宗旨是,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港、澳、台地区遵循一国两制的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承认并参照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章程,团结广大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者,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方法、科学技术的研究、运用、推广和普及,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促进对文化遗产全面保护与研究。(二)根据2004年8月6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章程》,协会的名称含义及业务范围是:1.古迹是指在历史、艺术、科学、建筑或人类学方面具有价值的一切建筑物和建筑群,及其环境和有关固定陈设、附属物等。其中包括历史的雕刻、题记、绘画、石窟,及其他各种具有考古意义的、不可移动的纪念物。遗址指在历史、艺术、科学等方面具有价值,并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的地下或水下人类文化遗存、地上残址或景观,包括人工作品和人与自然的共同物。2.为政府、团体及个人提供保护古迹和遗址的联系途径,收集、研究并交流有关古迹与遗址的保存、保护、修复和加固的原则、方针、政策、法规与技术,培训相关人才,组织和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合作、交流项目,就有关专业工作提供咨询、制定指导性文件,参与古迹、遗址保护法规的研讨与制定,募集古迹、遗址保护经费等。3.参加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间一切有关促进古迹、遗址保护、加固、修缮和研究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4.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国际文物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CROM),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所赞助的地区性保护中心,以及其他追求同样目标的国际或地区性机构及组织建立并保持密切合作。5.与本章程相符的其他活动。(三)成立背景与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及执行机构的产生1.成立背景:1993年,根据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的新情况,经外交部、文化部批准,国家文物局代表中国加入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英文缩写ICOMOS,以下简称“ICOMOS”)并成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英文缩写ICOMOS China)。2.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及执行机构产生:2004年8月6日,按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全国文物、考古、古建筑、世界遗产、保护规划和历史等学术领域及各地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保护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代表150余人出席大会。会上投票选举产生协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张柏为执行委员会主席,王瑞珠、吕舟、安家瑶、吴加安、张廷皓、杨志军、陈同滨、孟宪民、侯菊坤、晋宏逵、顾玉才、郭旃、彭常新、樊锦诗为副主席,郭旃为秘书长,朱晓东为财务总监。8月7日,协会召开第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决定顾玉才为常务副主席,朱晓东为常务副秘书长。2005年3月14日,张柏主持召开协会主席会议,会议提名增补协会副主席候选人龙炳颐、何丽钻、游庆桥、关强和执委候选人吴志华、陈泽成;并经3月29日执行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通过。(四)协会正式在民政部注册2005年4月29日,经文化部、民政部批准,协会正式注册,常设办事机构秘书处挂靠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经调整,协会秘书处现挂靠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二、承办筹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暨科学研讨会(以下简称“ICOMOS第15届大会”)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于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了国际古迹遗址保护领域的大型国际会议——ICOMOS第15届大会暨主题为“古迹遗址及其背景环境”的科学研讨会。成立伊始,协会即与国家文物局、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文物局共同承担了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一)成立大会筹备机构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底成立了由文化部、外交部、财政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国家文物局、陕西省和西安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的ICOMOS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任组长。2005年1月,国家文物局与协会联合成立了ICOMOS第15届大会北京筹备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二)开展ICOMOS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1、组织召开ICOMOS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3月和9月,协会分别在北京和西安组织召开两次ICOMOS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确定ICOMOS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实地检查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等。2、组织我国专家参与起草大会宣言:根据大会主题、文化遗产保护的形势和要求,协会组织我国专家参与了大会宣言的起草工作,并与ICOMOS执行局以及日本、澳大利亚有关专家保持密切合作,力争大会通过体现亚太地区特别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大会宣言。3、举办国内科学研讨会:3月和9月,协会分别召开两次科学研讨会,围绕大会主题——“背景环境中的古迹遗址——不断变化的城乡景观中的文化遗产保护”,对征集的109篇论文(提要)及通过国际评选的30篇论文(提要,包括港澳台)组织展开深入研讨。会上还就我国专家参加起草、关于文化遗产及环境保护的《西安宣言》、以及《西安宣言》中的专业术语的统一和使用,不同文化背景下对“环境景观”的解读,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评价,对“原生”、“再生”、“现状”的认知和与会的翻译等问题作了认真细致的讨论。4、宣传“4•18”国际古迹遗址日:4月中旬,协会主席张柏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专访,第一次将“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介绍到国内。5、新闻宣传:7月5日和10月16日,协会分别在北京、西安举行了两次会前新闻发布会;9月,协会网站(icomoschina.org.cn)正式建成并开通,成为ICOMOS第15届大会的国内官方网站。(三)大会召开1、大会开幕:10月17日,ICOMOS第15届大会正式开幕。来自81个国家和地区的634名国外代表和273名国内代表(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代表)参加了开幕式。协会主席张柏作为本届大会主席主持开幕式并致辞。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中国外交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等代表出席了开幕式。孙家正代表中国政府致辞,佩赛特代表ICOMOS官员致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博物馆协会、美国盖蒂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代表也向大会致辞,并进行了嘎卓拉奖的颁奖仪式。2、举办《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论坛:10月18日,协会与美国盖蒂基金会共同举办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中国准则》)论坛。《中国准则》是协会组织建筑、考古、遗产保护和遗址管理等领域的中国专家组,会同美国盖蒂保护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历时三年编纂完成的一部具有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的行业规范,是新形势下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的操作指南。3、《西安宣言》诞生:10月21日,第一部以中国古都命名的国际古迹遗址保护领域行业共识性文件《西安宣言》获大会通过。《西安宣言》的产生,表明国际社会对文化遗产所处环境保护意义的认识和重视,也表明国际古迹遗址领域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太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中文化遗产及其环境保护的关注。同时通过的还有《埃格尔-西安原则》、《文化线路国际宪章草案》等其它相关文件。4、我国代表首次当选ICOMOS理事会副主席:大会选举产生ICOMOS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等,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郭旃当选为ICOMOS副主席。5、大会闭幕:21日晚,大会完成所有议程胜利闭幕。会后,协会编印并由科学出版社正式出版了《ICOMOS第15届大会论文集》。大会现场ICOMOS第15届大会主席、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协会(ICOMOS CHINA)主席张柏在大会开幕式上致欢迎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米歇尔·佩赛特致辞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出席大会文化部部长孙家正致辞代表听取发言三、2006年协会工作(一)筹办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2006年,协会响应ICOMOS“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于4月17日至18日,与江苏省文物局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在江苏无锡筹办了首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这是我国第一次举办全国范围的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活动,也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第一次将工业遗产保护作为重要专题提出。论坛探讨了近现代工业遗产的价值,审视中国工业遗产的保存现状,研究未来工业遗产保护的理念和举措,有力推动了我国工业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的开展。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大会上做《关于保护工业遗产的思考》的主旨报告;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协会主席张柏做论坛总结讲话;ICOMOS秘书长迪努•本巴鲁、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尤瑟比•卡萨耐尔,以及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和文物部门的代表,在会上充分交流了关于工业遗产研究的观点和成果。4月17日,论坛举办新闻发布会,新华社、光明日报等25家媒体到会采访。4月18日,论坛通过关于工业遗产保护行业共识性文件《无锡建议》,明确了工业遗产保护与经济、与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密切关系,对工业遗产的范围界定、面临的威胁、保护的途径及举措提出建议。(二)参与筹办“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5月31日至6月2日,协会参与筹办了由国家文物局、建设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银行主办,浙江省文物局和绍兴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二届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188位中国专家和来自世界各地的63位国际专家,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主题展开讨论,并通过重点关注遗产管理、负责任的旅游和保护筹资等问题的《绍兴宣言》。(三)协会第一个专业委员会—石窟专业委员会成立6月27日,协会第一个专业委员会—石窟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在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研究院举行。协会主席张柏、常务副秘书长朱晓东出席大会。石窟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全国各石窟单位间的沟通联系,为国内外相关机构及专家学者在石窟保护与研究、交流与合作、管理与利用等方面提供良好的平台,从而共同促进石窟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全面发展。(四)主办了纪念《西安宣言》发表一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成立大会10月20日至21日,协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西安市人民政府在西安共同主办了纪念《西安宣言》发表一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成立大会,来自15个国家、5个国际组织的300多名专家学者和官员参加了会议。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会上作了《关于大型古代城市遗址整体保护的思考》的主旨报告,协会主席张柏作了《城市考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专题演讲。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围绕《西安宣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城市考古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统理论与保护科学等五个方面做了专题演讲并进行了研讨。会议期间,ICOMOS国际保护中心也宣告成立。(五)协会起草的两个管理办法获得通过为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更好的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协会起草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经国家文物局第20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施行。四、2007年协会工作(一)筹办第二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针对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推开、乡土建筑保护面临严峻挑战的新形势,4月11日,协会参与筹办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乡土建筑遗产保护”。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副局长童明康,以及建设部城乡规划司、江苏省文化厅、浙江省文物局等有关负责人,ICOMOS乡土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V•P•洛佩兹、坦桑尼亚国家自然资源与旅游部文物局局长卡芒巴,以及来自全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代表一百余人参加论坛,就乡土建筑遗产保护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会上,单霁翔做了《把握新农村建设机遇,积极推进乡土建筑保护》的主旨报告。基于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严峻形势,由协会起草的《关于保护乡土文物建筑的倡议》在大会获得一致通过。与会代表就加强立法、把乡土文物建筑的保护纳入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保护乡土文物建筑本体及周边环境及其蕴含的生活方式、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使新农村建设与乡土文物建筑保护和谐共进达成共识。是年,国家文物局将乡土建筑作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点。(二)召开《中国准则》推广研讨会《中国准则》是协会组织来自建筑、考古、遗产保护和遗址管理等领域的中国专家组,会同美国盖蒂保护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历时三年编纂完成的一部具有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的行业规范,是新形势下文物古迹保护和管理的操作指南,2000年由国家文物局推荐颁行。《中国准则》由协会组织编写,标志着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向专业化和非政府化工作方式转变的趋势。相对于官方的立法和行政管理,专业规范中所蕴含的道德理念的重要性更加突出,且是规范得以推广的前提。5月10日至11日,协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准则》推广研讨会,协会主席张柏,副主席樊锦诗、晋宏逵等,与来自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环境遗产部,以及中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地方文物行政部门的代表等40余人,就制定推广《中国准则》的战略和措施,推进《中国准则》的普及和应用,使我国的古迹遗址保护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三)举办专业讲座,搭建交流平台5月24日,协会在北京举办“文化遗产地游客管理讲座”,为全国世界遗产地的50名代表和美国盖蒂基金会、Kiran咨询集团的专家进行专业理念与技术交流搭建了平台。(四)承办“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5月24日至28日,按照国家文物局统一部署,协会与故宫博物院、北京市文物局共同承办了由国家文物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修复中心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共同主办的“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来自三大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和近20个国家的60余名资深专家和代表出席会议。协会编印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相关法规文件汇编》(中英文版)在大会发放并受到欢迎。会上形成《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成为木结构文物建筑保护的行动纲领和实施准则,并进一步丰富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五)举办《中国准则》培训班10月24日至11月6日,协会在河南洛阳成功举办了《中国准则》培训班,这也是国内文物保护领域首次由专业协会主办的专业培训活动。来自国内39个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的4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得到美国盖蒂基金会的资助。

  • 2020-01-19 协会动态

    热烈祝贺协会常务理事、理事荣获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

    近日,协会常务理事张杰、周俭、协会理事孙一民获得由住建部颁发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这是对三位老师卓越成就的认可,恭喜三位老师!第九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名单

  • 2020-01-13 协会动态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发布《长征标识与展示体系建设指引》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重要指示,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 年)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长征文化线路整体保护”的总体要求,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发布《长征标识与展示体系建设指引》。该文件提出了长征文化线路标识与展示体系建设的实现路径、相关建议与建设引导,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下一步实施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操作指南”,能够指导各实施主体在统一的思路和框架下各自组织相关展示利用规划、方案的编制及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通过发布和推荐《长征标识与展示体系建设指引》,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希望与协会会员及广大文博行业同仁一道,共同讲好长征故事,弘扬伟大长征精神。附件:《长征标识与展示体系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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