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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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 2016-01-19 国际之声

    “自然与文化:语境中的遗产”主题会议将于今年5月在布拉格召开

    “Nature & Culture: Heritage in Context” conference, Prague, 16-18 May 2016 – call for abstractsUMass Center for Heritage & Society7th Annual Conference on Heritage Issues in Contemporary SocietyNature & Culture: Heritage in Context16-18 May 2016Prague, Czech RepublicThe dichotomy between nature and culture in heritage conservation has often seemed like an either/or proposition. But in recent years, heritage designations at the international, national, regional and local levels are beginning to reflect the fact that nature and culture are indivisible. This is true for the application of all of heritage’s associated discipline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archaeology, folklore, ethnobotany, history, ethnography, planning, agriculture and public health, just to name a few. In fact, there is probably no discipline in the humanities, social or natural sciences that is not affected by either culture, nature or, more often, both.This three-day conference is the 7th in a series of annual conferences exploring the relevance of heritage in present-day society. This year’s conference is sponsored by the Center for Heritage & Society at the 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Facult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s at the Czech University of Life Sciences. The Czech Republic is a particularly appropriate location to explore these themes since both nature and culture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Czech culture and society.The deadline for abstracts is 30 January 2016.For more information,please visit: http://blogs.umass.edu/conferencechs/

  • 2016-01-14 国际之声

    第六届建筑涂料研究论坛将于明年三月在纽约举行

    Call for Papers -- The 6th International Architectural Paint Research ConferenceDates: March 15-­‐17, 2017Loc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New York, NYLanguage: EnglishDeadline: February 15, 2016Powers of Ten: Expanding the APR ToolboxLike the Charles and Ray Eames 1977 short film, Powers of Ten, Architectural Paint Research (APR) deals with magnitudes of scale, from a single pigment particle, to a painted house, to the decorative tastes of an entire region. In the spirit of the film, the 2017 APR conference aims to take a closer look at how we carry out our research at every level, from the micro to the macroscopic.The 6th International Architectural Paint Research Conference organizing committee is sending out a call for papers and posters for its next meeting in New York City, March 15-­‐17, 2017. Submissions are invited from APR specialists and advanced students, as well as members of related disciplines including art conservators, preservation architects, decorative painters, heritage managers and materials scientists.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http://www.apr2017.org/

  • 2016-01-13 国际之声

    ISCCL就有关历史城市公园的“堪培拉宣言”向协会会员征集评论

    In line with a resolution of the ICOMOS Scientific Committee (October 2015; Fukuoka, Japan), the ISCCL is seeking comments/feedback on the Canberra Declaration on Historic Urban Public Parks.Comments and feedback should be provided to Herman van den Bossche (herman.vandenbossche@rwo.vlaanderen.be) and John Zvonar (john.zvonar@pwgsc.gc.ca), the co-chairs of the ISCCL Working Group on Historic Urban Public Parks. The ISCCL welcomes discussion on this document and requests your response by15 February 2016. If you require a longer period in which to prepare feedback, please discuss the matter with John and Herman.“堪培拉宣言”下载链接英文版:法文版截止日期:2016年2月15日发送邮件地址:herman.vandenbossche@rwo.vlaanderen.be, john.zvonar@pwgsc.gc.ca请将评论同时抄送协会邮箱:icomoschina@icomoschina.org.cn,谢谢!

  • 2016-01-12 专委会动态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成都成立

    2016年1月8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在成都成立。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童明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所属从事文化线路、线性文化遗产以及文化景观等为研究保护对象的学术组织。该专业委员会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所属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CIIC)在国际合作、专业培训及开展项目等方面保持紧密联系。也是从事文化线路、线性文化遗产及文化景观等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研究和申报预备名单的专业性学术机构。大会表决通过了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的议事规则,选举产生由中国国家博物馆主任杨林任主任委员,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高大伦任常务副主任,王子今、王龙、王光尧、王毅、刘旭、许言、巫新华、李禹阶、肖小勇、邹后曦、张力、林强、杭侃、周必素、郑宇、项瑾斐、哈比布、姜波、贺艳、聂跃平、徐天进、曹兵武、崔巍、濮新组成的专委会执行机构。

  • 2016-01-11 协会动态

    协会理事长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提升调查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童明康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理事长2016年1月8日成都同志们、朋友们:上午好!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今天成立了。这是协会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协会迈入2016年的第一件喜事。我谨代表协会表示热烈的祝贺!1987年,欧洲议会宣布将圣地亚哥朝圣之路列为第一批欧洲文化之路,首次提出了文化线路的概念。1993年该线路的西班牙段成为第一个文化线路世界遗产,1998年法国段申遗成功,使圣地亚哥朝圣之路成为一处完整的文化线路世界遗产。此后,许多著名的文化线路,例如奥地利的塞默林铁路、印度高山铁路、阿曼的乳香之路、以色列的熏香之路、日本纪伊山的圣地与朝圣之路等相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14年,中国、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跨国联合项目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和南美六国的安地路网系统两个巨型文化线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着文化线路的申遗达到了新的高潮。有人说,安地路网申报了整个南美,丝绸之路将申报整个世界。与申遗相比,文化线路在理论研究方面相对滞后。1994年马德里文化线路世界遗产专家研讨会是第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对文化线路深入讨论的研讨会。会议形成的《专家报告》提出了文化线路的概念,并建议将文化线路作为一类特殊的遗产纳入《操作指南》。当时的主流观点是将文化线路看做一类特殊的文化景观。199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立文化线路科学委员会(CIIC),专门从事文化线路的理论研究、遗产认定、保护、管理和申遗咨询等工作。2002年,CIIC召开会议,深入讨论文化线路和文化景观的差异,将文化线路从文化景观中独立出来,为其纳入《操作指南》奠定理论基础。会议主要观点是文化景观和文化线路虽然密不可分,相互交织,但两者侧重点不同:文化景观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互动,而文化线路则是强调文化与文化的互动和交流。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CIIC研究对《操作指南》的修订,为增加文化线路这一新的遗产类型做准备。2005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将文化线路纳入《操作指南》,成为与文化景观、遗产线路、以及历史城镇和城镇中心地位相同的遗产类型,但名称定为“遗产线路”,突出强调其历史价值。这一年,距第一个文化线路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已过去了12年。2008年,CIIC经过多咨询拟就《文化线路宪章》,并提交ICOMOS第16届大会批准。《宪章》明确了文化线路的概念、真实性、完整性,并对文化线路的研究、认定、保护和管理、可持续利用以及国际合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为迄今为止文化线路申报世界遗产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之一。我国文化线路的研究和认定虽然从时间上与国际基本同步,但系统地按照世界遗产要求开展工作则从丝绸之路申遗开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和中亚地区丝绸之路沿线的许多重要遗产地纷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包括我国第一批世界遗产的敦煌莫高窟。但这些点都是以单点的形式列入,并未串成文化线路。1988年,世界遗产中心启动了“对话之路:丝绸之路整体性研究”项目,并于1989、1990和1992年三次派出考察组,分别考察了“沙漠丝绸之路”、“草原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考察结果强调丝绸之路对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和融合所做出的贡献。在此项目推动下,1998年中国将丝绸之路正式列入《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标志着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的开始。此后,国家文物局委托开展了“中国文化线路申报世界遗产策略研究”等理论研究,并开始了丝绸之路沙漠线路中国段的遗产认定工作。2009年无锡论坛的主题定为“文化线路遗产科学保护”,一方面是要认清中国文化线路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理论研究水平,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将ICOMOS新出台的《文化线路宪章》介绍到国内,指导文化线路的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在丝绸之路申遗的带动下,一大批文化线路得到了重视和研究,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大运河、蜀道和茶马古道等。随着丝路申遗的推进,大运河申遗项目也正式启动。这两个项目,一横一纵,一个为活态,一个为静态,对我国文化线路的理论研究、保护和管理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在国内掀起了文化线路的申遗热。大运河和丝绸之路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标志着我国文化线路世界遗产的研究、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达到了国际水平,甚至是领先水平。与国际文化线路相比,中国文化线路具有突出的多元文化交流和对话的特点。目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线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商贸和交通路线,如乳香之路、熏香之路,奥地利和印度的铁路等,另一类是朝圣之路,如圣地亚哥和纪伊山的朝圣之路。而这两类文化线路主要强调的是功能性。和这些文化线路相比,我国的文化线路,无论是已经列为世界遗产的大运河和丝绸之路,还是西南片区的蜀道、茶马古道,唐蕃古道等,多元文化交流的价值远远大于道路本身的功能性价值。这个特点是我国文化线路研究的重点。随着我国文化线路申遗热的持续升温,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文化线路的研究与保护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概念不清。文化线路理论研究的历史表明,文化线路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路线的选址必然涉及自然地形地貌,但其最核心的价值是交流,包括货物的交流、技术的交流,特别是文化间的交流,因此文化线路是文化遗产。不应将文化线路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的概念混淆。双遗产要求在文化遗产的六条标准和自然遗产的四条标准中至少各满足一条。世界自然遗产的标准有四条,简单概括如下:突出的自然现象和景观美、地球演化史重要阶段的证明、生态系统和动植物群落演变和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和生物多样性原址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我国目前的文化线路沿线的自然遗产很难达到这四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文化线路中自然因素最多具有文化景观方面的价值,而《操作指南》规定,文化景观是文化遗产,不是自然遗产。由于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申报管理分属不同政府部门,这种概念错误导致了许多文化遗产的申报走了弯路,造成遗产地和当地政府资源和时间的极大浪费。概念不清造成的另一个错误,就是将线性或线型遗产当成文化线路。首先文化线路不一定是线性或线型的,其次没有文化交流的线路不是文化线路。抗战公路24道拐是线性遗产,但不是文化线路,因为没有文化交流。关于秦直道是文化线路还是古代工程遗迹或科技遗产学界仍有争议;与之相似的罗马大道在国际上也存在学术争议,而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些线路是否具有文化线路应有的动态交流特征。二是家底不清,造成了文化线路的研究、保护与合理利用基础薄弱。我国文化线路的数量和分布仍不清楚,许多历史记载的文化线路不能落地,这些最根本的问题尚未解决,直接影响了国家和政府的宏观决策。三是快速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给文化线路的保护带来挑战。文化线路是系列遗产,特点是一系列看似价值不高的遗产点串在一起形成的文化线路,价值可以和长城、故宫相媲美。以大运河为例。百姓房前屋后的运河连在一起形成了世界水利史上最伟大的人工工程。然而,这些遗产点往往在文物普查和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的过程中遭到忽视,从而使他们在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保护而遭到破坏。将这些点纳入文化线路进行整体保护十分迫切。四是政府间和部门间的协调一直是文化线路保护的一大挑战,这一点在大运河这个项目中表现的淋漓尽致。协会作为专业团体,在解决以上问题中具有突出的优势。一是概念的研究以及资源调查和认定是专业活动,协会作为专家团体在这方面具有无可争辩的专业优势。二是协会可以克服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造成的资源认定壁垒,组织跨行政区域的调查和认定活动,为政府公布保护单位提供依据。三是协会可以从整个文化线路的角度在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方面向沿线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文化线路的整体保护。四是协会可以在民间层面形成协调机制,作为政府和部门之间协调机制的有机补充,达到整体保护的目的。五是协会可以针对破坏文化线路的行为及时发声,发动社会力量保护文化线路和及其沿线的重要遗产。鉴于此,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2015年度第一次常务理事会批准了文化线路遗产保护研究专业委员会成立的申请。与协会的其它二级机构在成立之后才开展活动不同,专委会成立之前就已经开展了大量的文化线路调查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调查方法,团结了一大批专家学者,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例如,五尺道、茶马古道、米仓道、唐蕃古道、荔枝道以及川黔盐道等文化线路的调查取得成功,成果在报刊、杂志、书籍、电视、网络媒体等广泛传播。正是这个不同使我相信,专委会能够成为协会最活跃的二级机构之一,能够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方面成为这一领域的领导者。以后,协会将在全国推广这个经验,最终成立中国文化线路专业委员会。下面,我对专委会今后的工作提两点希望。 按照资源调查的高水平,进一步丰富调查内容。资源调查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一是在类型上,从以商贸、交通和宗教为主的文化线路向新的类型扩展,如增加民族迁徙、科学和生产技术传播路线等。二是在调查和记录手段上,在以考古调查为主的基础上,增加人类学研究、遥感和航拍、水下考古、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的应用,最大限度获取信息,为后续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打好基础。三是资源的记录应该达到国家文物局四有档案的标准。四是调查队伍中应该有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的专家。每次调查完成后,调查报告中应有专门的章节,说明资源的保存情况,提出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建议,必要时可建议国家文物行政部门设立文化线路保护的专项,从而使调查结果进入政府的保护序列。五是要让资源调查成为宣传保护理念和技术的过程。要赢得文化线路沿线政府的支持,同时让沿线民众广泛参与调查记录,利用这个机会向他们普及文化线路的价值、保护理念和基本技术。通过这五个方面,做到文化线路调查、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统一,使文化线路调查一条,保护一条,合理利用一条。 加强国际交流、促进理论研究。专委会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文化线路的学术团体,和ICOMOS的CIIC是对口机构。专委会应该加强与CIIC的学术交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互通有无,取长补短,使我国丰富的文化线路资源和理论研究成果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同时,也为国际文化线路科学的发展做出我国应有的贡献。同志们:专委会的成立为我国西南地区文化线路的资源调查、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搭建了新的平台,也为我国其它地区文化线路的保护与研究树立了榜样。同时,专委会的成立意味着更高的期望值和更高的挑战。我相信,有大家的团结奋斗,有协会的大力支持,专委会一定会不负众望,在推动我国文化线路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谢谢大家!

  • 2015-12-30 协会动态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恭祝大家新年快乐

  • 2015-12-22 协会动态

    童明康理事长在“海上丝绸之路” 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家文物局副局长 童明康2015年3月27日江苏南京同志们:上午好!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发表演讲时,首次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在其后的多个场合,总书记多次提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2014年6月,“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已经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今天,我们在南京召开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决策的指引下,分析研究海丝保护和申遗的工作重点、难点,部署推动海丝保护和申遗的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问题:一、丝绸之路申遗的重要意义和历程 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变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一跨越时空的宏伟构想,穿越古今,连接中外,赋予古老的丝绸之路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主题,对于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促进世界和平发展,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包括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是推进 “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丝绸之路”的整体概念来讲,丝绸之路申遗准备工作已经开展多年。1986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文化发展十年”战略。根据这个战略规划,198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对话之路:丝绸之路整体性研究”项目。1990至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集各国专家分别对沙漠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中亚草原丝绸之路、蒙古游牧丝绸之路和尼泊尔佛教丝绸之路进行了实地考察。其中,1990年12月至1991年3月,对从意大利威尼斯,到中国泉州,至日本大阪的海上丝绸之路进行了考察。其后一系列的丝绸之路申遗活动均基于这个20多年前的国际研究项目。 自2006年8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开始正式推动陆上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国际协商,从最初的中国与中亚五国,到现在的共12个国家,成立了丝绸之路跨国系列申遗协调委员会,共召开了五轮国际协商会议,在国际组织专家主题研究的基础上,讨论通过了《中国和中亚丝绸之路系列申报世界遗产的概念文件》、《丝绸之路突出普遍价值草案》等重要文件,界定了丝绸之路申遗所对应的突出普遍价值、时空范围和申报策略。 丝绸之路最初的申遗计划是由中国和中亚五国联合申遗。申遗期间,由于各国没有就申遗策略和申报进度达成一致,同时其中一些国家遭遇政治动荡等各种问题,到2011年,才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委托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专家开展主题研究,提出了“廊道申遗”的概念,最终确定由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联合申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联合申遗。在这个框架下,中、哈、吉三国建立了联合申遗协调机制,经过三年多的奋战,2014年“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近30年的艰苦工作终于结出了第一个果实。 丝绸之路申遗是由国际组织主导,协调全世界有关国家和世界遗产专家共同推动的一项跨国行动。国家文物局作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全程指导、协调了陆上丝绸之路申遗的国际磋商和谈判工作,其中的艰难和曲折,历历在目、感慨良多。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取得阶段性成果,离不开国际间的有效协调与合作,离不开各级政府、各地群众和文物工作者的全力支持,离不开顺畅协调的沟通机制,离不开规划先行、科学保护的正确理念,离不开文物工作者的艰苦工作和顽强拼搏。以上经验,对我们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和申遗而言,都是极为重要的借鉴。二、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已开展的工作及面临的困难 一直以来,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2006年和2012年,国家文物局先后两次将海丝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而列入预备名单的城市也由两个,扩展到目前的泉州、宁波、北海、福州、漳州、南京、扬州、广州和蓬莱等9个城市,包括50多处遗产点。同时,国家文物局通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对列入预备名单的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点给予了重点支持,指导各地人民政府和文物部门,开展了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修缮、保护和展示性设施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工作,使文物保存状况、周边环境等,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改善和提升。 近年来,宁波、南京等列入预备名单的9个城市定期举行海丝保护和申遗工作座谈会和论坛,举办海上丝绸之路联合展览,开展相关研究,有效加强了相关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明晰了海上丝绸之路的概念,扩大和宣传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影响力。近年来,随着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提出,江苏张家港、太仓、连云港,海南三亚、澄迈,福建莆田,广西防城港,浙江舟山等地,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深挖辖区内遗产点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关联,进一步加强海丝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并且通过不同渠道向国家文物局正式表达了希望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良好愿望,态度十分积极。 高涨的工作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媒体舆论的热烈氛围,是做好海上丝绸之路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的有利条件。但同时我们也要对海丝申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预判,不能低估申遗路途中的困难,更不能认为海上丝绸之路的申遗是一蹴而就,短期内就能轻易取得成功的。当前,海丝申遗还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国内尚未建立有效运行的海丝申遗协调工作机制。 从丝绸之路、大运河等大型线性遗产申报成功的经验来看,一个健全、高效的申遗协调沟通机制是必不可少的。陆上丝路申遗时,国家文物局与沿线六省人民政府,六省文物局之间,以及豫陕甘新四省文物局与11地市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联合协定,明确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作为各级协调机制的秘书处。大运河方面,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牵头成立了省部级会商小组,沿线35个城市建立了大运河城市联盟,在扬州设立了联合申遗办公室。当前,各地在海丝申遗工作上或多或少存在程序不清、任务不明、各自为战等情况,给海丝保护申遗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扰和误导。对照丝路、大运河申遗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海丝申遗协调沟通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是海丝的学术研究基础相对薄弱。 对照陆上丝绸之路的申遗经验,目前海上丝绸之路的定义、突出普遍价值、时空范围及路线图尚未形成学术共识,申遗的技术路线尚不明朗。海丝的定义和概念是什么?中外学者的观点存在哪些相同和不同之处?作为一条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线路,相关国家很有可能会对丝绸之路提出与我国学界完全不同的理解。比如,部分日本学者认为丝路的起点应向东延伸至九州岛;国外也有学者提出,不应当以张骞出使西域为丝路的起点,因为丝路的西段在亚历山大东征期间、甚至更早期就已经建立了密切的交流。后来经过了多轮讨论和努力,最终才明确了以张骞出使西域为丝路的开端。 因此,海丝的定义和概念也有一个研究、讨论、明确的过程。仅以海丝的时间下限为例,有学者认为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标志着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终结。但也有人认为,下限应该是葡萄牙人取得澳门居留权的1553年。当然也有学者认为,鸦片战争之后连接中外的海上交通线依然可以称为“海上丝绸之路”。这些基础性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研究,取得共识。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观点和解释,将对参与海丝申遗的城市、遗产点的筛选、突出普遍价值阐释等后续工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除了学术研究,申遗的技术路线也是跨国联合申遗的核心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申遗的合作对象、时间点和遗产点筛选。什么是申遗的技术路线?就是在海丝的大框架下申报任务的切分组合方式,是分区域、分航线申遗?哪些区域应算作一个区域,较为适合打捆申遗?又或者是分主题、分批次申遗? 三是海丝申遗面临的国际协商任务繁重。 从国际组织层面讲,根据2007年通过的《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概念文件》,国际组织将首先在中国和中亚国家推进“沙漠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然后计划推进中亚至地中海、南亚次大陆等地区的陆上丝绸之路申报工作,草原路线和海上路线的申遗将放在更远的将来予以考虑。“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申遗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类似丝绸之路这类大型线性跨国联合申遗项目,不是一个国家或少数几个国家单打独斗就能够实现的。海丝申遗不是中国一方的独奏曲,而是各国共同参与的交响乐。它一方面需要借助于国际组织积极主动开展海丝的主题研究,明确海丝申遗的技术路线,另一方面需要各相关国家之间加强国际协商,探讨联合申遗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前期开展的准备工作,海丝申遗需要进行大量的国际磋商、协调、会议、研讨等,我们要充分预估即将面临的困难和工作量。 四是国内海丝申遗点的保护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012年国家文物局更新的海丝申遗预备名单中共包括9个城市的50多个遗产点。这些遗产点,有的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也有一些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甚至是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不排除还有部分有潜力的、或者新发现的遗产点未在其中。不可否认的是,有部分申遗点的保护管理状况不尽如人意,文物保护资金欠缺,保护机构和人员力量不足,除了考古调查研究、设立专项法规、编制规划、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遗产监测等亟需开展以外,甚至有部分遗产点连最基本的“四有”工作都没有做好。如果连这些基础工作都没有做好,我们的遗产点不仅经不起国际同行的审视,可能连其自身的保护和传承都堪忧。所以,对于那些准备进入预备名单的遗产点,特别是省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如何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是各地政府和文物部门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三、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稳步推进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管理和申报,下阶段各省(区、市)文物局、各地市人民政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健全完善海丝申遗协调沟通机制 像海上丝绸之路这样的巨型线性遗产申遗,就必须建立联系上下、沟通左右、承担日常工作的海丝申遗协调沟通机制。我们认为,由某一个地市人民政府作为海丝申遗的牵头城市,抽调懂业务、会外语的精兵强将,成立常设工作人员的联合申遗办公室,负责相关联络、组织沟通、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印发简报文件,乃至参与筹备国际协商、组织召开国际学术会议等事务,在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的保障,是较为理想的工作模式。而且,海丝申遗成功之后,联合申遗办公室可以过渡、转变为联合保护管理办公室,继续履行海丝各遗产地协调、保护、管理和监测的工作职责。我们欢迎有实力、敢担当的城市能够在接下来的会议中或者会议后积极提出申请。我们将进行综合考量,尽快推选出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的牵头城市。也希望其他申遗城市能够积极配合牵头城市的工作,共同做好海丝申遗工作。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谁当“盟主”,国家文物局都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海丝的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同时,我们也欢迎港澳台积极加入,共同推进海丝申遗和保护工作。(二)不断加强海丝申遗的学术研究 加强对海丝主题概念、时空范围、突出普遍价值等方面的课题研究,是做好海丝申遗工作的重要学术基础。下一阶段,希望各省特别是各相关城市,要结合本地区海丝文化遗产的特点,依托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积极推进有关海丝的学术研究,为下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撑。 国家文物局也将委托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单位开展海上丝绸之路主题研究,力争初步厘清海丝的定义、时空范围及线路图,为未来与国际组织、沿线各国开展国际协商奠定基础。国家文物局还将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等国际组织的沟通,积极推动相关主题研究、申遗技术路线研究和国际协商工作的启动。(三)梳理确定海丝遗产点清单 各省(区、市)文物局应加强各自辖区内的海丝相关遗产调查研究,梳理辖区内与海丝相关的潜力遗产点,并于2015年9月1日前将梳理后的海丝潜力遗产点清单通过各省(区、市)文物局报国家文物局。 各省(区、市)文物局在梳理各自辖区内的遗产点时,应深入挖掘遗产点的价值,评估该遗产点在整个海上丝绸之路中的地位和作用,切不能“以多求胜”、“以量求胜”,而应把此处遗产点自身的保护管理状况、突出普遍价值,以及与海丝的关联度、价值贡献度作为唯一评判标准。 国家文物局将根据海丝申遗工作的进展,紧紧围绕海上丝绸之路的突出普遍价值,根据各遗产地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管理状况,对各地上报的潜力遗产点进行认真筛选和评估。对于9城市之外新提出申请列入预备名单的城市,将根据评估情况,确定是否纳入预备名单。(四)全力夯实各项保护管理基础工作 各地市人民政府应牢固树立保护意识,加强机构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认真做好海丝相关遗产点的各项保护管理基础工作,切实改善各遗产点的保护、管理和展示状况。 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准备工作和条件,国家文物局于2013年印发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规程(试行)》已经做了详细说明,大家可以按照其相关要求有计划地推进考古调查研究、专项法规制订、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遗产监测等各项工作,国家文物局将在技术和经费上予以重点支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地要特别注意保护新发现的与海丝相关的遗产点,避免其遭到破坏,并尽快开展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另一方面,也希望各地充分意识到,进入了中国世界遗产预备名单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了,肯定能够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了。在这方面,丝绸之路项目就有前车之鉴:最初丝绸之路项目确定了六省区48处遗产点,但最终列入世界遗产名单的只有四省区22处,超过半数的遗产点都因各种原因未能入选。这些原因,有的是因为地方政府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各项工作难以开展;有的是因为遗产地保护管理状况不佳;有的则是“好心办坏事”,过度修缮,使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大打折扣。 国家文物局在对各地梳理上报的遗产点进行初筛的基础上,将会结合海丝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根据遗产点的自身价值、保护管理状况、与海丝突出普遍价值的关联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等,加强申遗过程中的动态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列入申遗文本的遗产地名单,确保预备清单能够准确、真实的反映海丝的突出普遍价值和真实性、完整性。 同志们,丝绸之路是古代东西方文明之间伟大的贸易之路、文化之路、友谊之路,是人类不同文化互动与共存的见证与延续。海丝的申遗,需要国际组织的长期研究和推动,需要相关国家坚持不懈的支持和合作,更需要我们在座的各位奋发有为,努力工作。让我们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推进海丝保护和申遗的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保护这一伟大人类遗产的历史重任,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一带一路”的宏伟战略构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 2015-12-21 国际之声

    UNESCO与荷兰ICOMOS出版的《水与遗产---物质、概念与精神的联系》现已发行

    2015年12月4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荷兰国家委员会召开“水与遗产”圆桌会议。强调随着气候的不断变化,我们应该高度重视水域的管理,从而更好地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会议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荷兰国家委员会制作的有关“水与遗产”的专题片开场,并介绍了刚刚发行的《水与遗产---物质、概念与精神的联系》。专题片下载链接:荷兰ICOMOS《保护三角洲,遗产有助》专题片《水与遗产---物质、概念与精神的联系》电子版免费阅读及纸质版购买链接:https://www.sidestone.com/library/water-heritage

  • 2015-12-21 国际之声

    第20届IIWC国际研讨会将于明年4月在瑞典举行

    IIWC Annual Meeting and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 symposium, 14-15 April 2016, SwedenSymposium and Discussion of the Principles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Timber Structures (1999)Conference days will be on 14-15 April 2016. On 16 April there will be an excursion in the vicinity of Falun. On 17 April there will be a guided tour to Drottningholm castle for those still in Sweden.Deadline for proposal summary is February, 25th , 2016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visit http://australia.icomos.org/wp-content/uploads/IIWC2016-SWED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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