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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
[09/24/2005]文博网


  一、积极参与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监测工作

  对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高句丽王城、王陵和贵族墓葬等17处遗产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以及编写申报文本、接待国际专家考察等多方面的申报工作给予技术指导。这些申报项目均被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二、积极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的有关活动

  受ICOMOS 委托,多次代表该组织对日本、朝鲜等国的世界文化遗产

  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考察,并提交评估考察报告,受到有关国际组织的肯定。

  协助有关部门按照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的要求,将明清皇宫、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武当山古建筑群等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状况分别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了相关的进展报告;并对世界文化遗产明十三陵缓冲区内的整治项目、苏州博物馆新馆建设工程方案进行论证,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有关报告,接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委派的国际专家考察,受到了世界遗产中心的肯定。

  三、积极参与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有关活动,并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1994年,派员参加ICOMOS对《有关真实性的奈良文件》的研讨和起草、制定工作,该文件成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经典文献。

  1996、1999、2002、2003年,协会先后参加了ICOMOS第11至14次大会,并成功争取到ICOMOS第15次大会在中国召开。

  从1998年起,协会代表连续当选为ICOMOS执行委员会委员,并担任第13、14次大会的副主席。协会代表还被推选为世界遗产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在历次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参与和推动对世界遗产申报的平衡性和代表性问题的研究工作,并做重点发言。

  四、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行局会议和亚太地区会议并取得圆满成功

  2004年7月8日、9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执行局会议在我国北京召开;10日、11日,又随后召开了亚太地区会议。这是我国首次承办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重要会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等参加了执行局会议和随后的亚太地区会议。执行局会议研究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等相关事宜。在亚太地区会议上,10个国家和地区的4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执行局成员的工作介绍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家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了第15届大会主题“文物与环境景观”的有关问题。

  协会为承办这两个会议做了精心准备。会议期间,协会向执行局会议汇报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的筹备工作,向亚太地区会议报告了协会的工作情况,介绍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推广工作,并在对第15届大会主题的有关讨论中做了重点发言。与会代表对会议安排均感满意,并一再对协会出色的工作表示感谢。

  五、抓紧筹备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

  协会按照ICOMOS执委会的要求,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了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第15届大会的筹备工作。ICOMOS执行局会议听取了协会关于第15届大会筹备工作的报告,对筹备工作进展表示肯定。

  六、与美国盖蒂保护所和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起草、编制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作为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与美国盖蒂保护所、澳大利亚遗产委员会合作的成功产物,对中国的文物古迹保护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敦煌、承德等地的推广和实践也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敦煌开展的莫高窟保护项目中,莫高窟第85窟壁画保护项目取得了一系列保护成果,并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保护管理人员;经过深入研讨,基本完成了莫高窟保护管理总体规划的制订工作;游客承载量的研究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承德,中美合作成功举办了“中国·承德世界文化遗产国际论坛”,制定了《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与管理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则》,基本完成了殊像寺保护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协会还分别在清东陵、承德组织了两次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培训班。在敦煌,中美合作成功举办了“丝绸之路古遗址保护第二届石窟遗址保护”国际学术讨论会。

  七、组织代表团参加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第5届世界考古大会

  在大会第19个议题下设立了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中国考古和文物保护”为题的中国专场,与国际同行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并就中国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架构、中国配合基建设的考古与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的现场文物保护等问题做了发言。

  八、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004年8月,ICOMOS/ CHINA在北京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代表,分别来自文物、考古、古建筑、世界遗产、保护规划、古典园林和历史学等学术领域和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文物行政部门、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大会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14名,秘书长1名,财务总监1名,委员35名;大会通过了由54名委员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名单;大会还通过了《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章程(草案)》。

  九、发展会员及筹备学术研讨会协会

  协会为发展会员、加强国内会员交流和联系、筹备第15次大会和国际科学术研讨会积极开展工作。2005年1月31日,抓紧发出《关于协助做好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准备工作的通知》、预通知,以及关于15届大会主题的相关附件。

  目前正在准备3月初的协会主席会议、3月下旬的国内科学研讨会以及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宣传活动等,为10月份的西安大会做好充分的学术准备和宣传准备,提高公众对中国古迹遗址的保护意识。

  十、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常设机构及联系办法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常设机构为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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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84636599转656  157  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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