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魁北克ICOMOS第16届大会及国际科学研讨会论文主题阐释
[12/28/2007]
2008魁北克ICOMOS第16届大会及国际科学研讨会论文主题阐释
遗产地的精神——在无形和有形之间
背景
文化遗产的概念与遗址、建筑、可移动文物等人工环境和物质文化的联系由来已久。近年来,世界各地对无形文化遗产(文化象征、活动、表达方式、信仰、仪式、节日、传统知识和技术、音乐舞蹈和口头传统)的兴趣正与日俱增。针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宣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专门通过了《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公约》。
2003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津巴布韦维多利亚瀑布举行的第14届大会中也集中讨论了类似的主题,即:如何保护古迹遗址中的无形价值。会后发表的论文更是引起了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概念、认识和管理等深层次讨论(ICOMOS 2003)。在之后的《肯伯雷宣言》中,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强调了对所有世界遗产地中的无形元素及遗产所在社区的保护;并专门设立了“无形文化遗产国际科学委员会”(ICICH),该委员会已于近期起草了《蒂默能宣言》,为确认、保护、管理和弘扬文化空间中的无形文化遗产建立了一系列道德行为规范。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5届大会通过的《西安宣言》也重申了无形的背景在认识和保护世界遗产地中的重要性。
在魁北克召开的大会将进一步挖掘和分析无形文化遗产及其与有形遗产的关系,在保护和传播遗产地精神的努力中发展新概念、找出潜在问题和威胁并进行更加卓有成效的实践。遗产地精神是指赋予遗产地内涵、价值和情感的有形和无形因素。
主题
遗产地的精神何在?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认真思考精神和遗产地的关系、无形和有形的关系。通常认为遗产地精神的来源非此即彼,或来自在遗产地上留下永久印记的创造者(个人、集体、社区、祖先或超自然力量)的创造力,或来自遗产地本身,它的存在赋予创造者和使用者以内涵。除了主观地将精神与遗产地割裂开来,这种思维方式也会由于抽象表达遗产地精神而显得单一、静态和固定不变。
与这种割裂和对立精神与遗产地的思路相反,我们建议参会者从两者互动共生的角度探索更多的方法。精神,亦即创造者的创造力,构筑了遗产地的内涵;与此同时,遗产地也在丰富着它的创造者及其所创造的精神。我们在此要拓宽讨论范围,不仅涵盖遗产地的创造者也包括遗产地实际的使用者,遗产地既包括有形的(如遗址、建筑和其他物质构成)也包括无形的(如口头传统、信仰、仪式和节日)。从这一相互关联的角度来看,遗产地精神具备了多样的和动态的特点,包含随时间改变和从属于不同范畴的多重内涵。这一动态视角也更符合我们今天所处的以人口流动、跨文化交流和多样化社会为特征的全球化世界。
不仅仅是人类的创造力构建了遗产地和实现了社会活动的物化,物质世界也同样作用于人的头脑。思想与物质文化的关系的确是双向的、多重的和不断变化的。在罗兰·巴特(1970,1985)与皮埃尔·布赫蒂欧(1979,1980)的研究基础上,人类学家丹尼尔·米勒(1987,1988)与克里斯托弗·提勒(1994,2004,2006)提出了“物化”这个概念,说明一个抽象的概念演变成一个具体的物质形态的过程。通过这个概念的提出,他们向黑格尔学说中的“精神决定物质,思想先于物质形式的产生”的说法质疑,而假定事物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在其物质形态的构筑过程中,在抽象的思想与实际的场所和物体两者往复间形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一方完成对另一个方的创造。
例如, 提姆·因格德(2000)在对编织篮筐的手工艺人的调查中发现,这些手工艺人在头脑中并没有篮子编织具体样式的蓝图,而是更多的凭借其丰富的传统知识体系和手工技巧来确立与物质的关系。篮子的最终形态由材料的尺寸、质地和质量以及时间限制、外部竞争等条件共同决定。因此篮子是在生产的过程中形成的,它的形态来自各方因素的参与,而非单纯来自艺人的头脑。雕塑和建筑也是如此。建筑师必须面对时间、预算限制、建筑材料的特性、现存的建筑和使用者的需求,这些都是决定建筑物建造过程的重要因素。某物质形态的构建和认知的双向互动过程不仅仅局限于其最初创造的瞬间,而是在文物和遗产地被使用和不同的社会功能的实现中被不断的重复。正如米勒(1987) 指出,“物化”是一个不断重复发生的过程、在遗物和遗产地的社会生活中得到生产和再生产。
为了更深入讨论这些问题,我们进一步提出了四个分主题。论坛将提供一个深入交流相关理论、实践经验和解决方法的平台,更欢迎参会者和发言专家介绍具体案例,使讨论更好地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第一分主题:精神和遗产地的再思考
(关键词:物质文化理论、物体化、遗产制造、社会用途、社区、纪念、记忆、怀念、忘却)
这一分主题涉及精神与遗产地、无形与有形二元论的相关理论问题。 有趣的是,将“物体化”的概念应用于不同的情况和背景来观察其在不同时空中的变化。文化遗产本身成为遗产是与有形、无形之间的二元关系密切相关的。遗址的修复有时要求通过物态的建造表达抽象的概念,换句话说,它是一个对“无形”的物化过程,而有时遗址的修复又意味着破坏部分物态而形成特定的内涵,即对“有形”的非物质化。欢迎参会发言专家深入探讨遗产地、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重要关系,这种有趣的关系常常可能最终赋予一个遗产地与最初建造时完全不同的价值和内涵(De Certeau 1990)。这显然与记忆这个概念密切相关,因其在遗产地精神的社会构建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皮埃尔·诺拉(1996)、丹尼尔·法布尔(2000)和其他学者已经在研究中多次指出遗产地如何帮助人们记住重要的事件和人物,如何积极的参与构建和重组记忆。作为集体记忆的体现,遗产地的重要性甚至使人们无法根除或忘却它。
以下是我们关注的几个问题:
1)遗产地精神是怎样产生的?其产生的条件和背景是什么?这个过程从何开始?它满足了何种需要?记忆如何体现遗产地、遗产地如何唤起记忆?
2)遗产地使用者在遗产地精神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什么作用?遗产地精神是否是社会产物?如果是,它是否是几组力量不断妥协平衡的结果?
3)遗产地精神是政治概念吗?它的产生是否常常伴随着对特定群体文化的拟制或支持?遗产地精神是否会通过政治话语的解释成为永恒?对遗产地的忘却有什么影响?它的影响是否与纪念相反?
4)具备无形特性的社会活动或政治活动(纪念、参观、仪式和节日)如何参与构建和重建遗产地及其精神?对一个已被遗忘的地方的记忆能否修复?如果可能,又会对所在社区造成怎样的影响?
第二分主题:威胁遗产地精神的因素
(关键词:冲突、边界、退化、破坏、遗弃、旅游业、民俗化、创新、文化行为、怀旧情结、移民、遗产登录)
这一分主题涉及对遗产地精神构成威胁的有形和无形因素(物理衰败、主观破坏、遗弃、过度旅游开发等)。环境恶化、旅游化、民俗化、跨国移民以及种族、宗教冲突经常导致对遗产地的破坏和遗弃。
以下是我们关注的几个问题:
1)威胁遗产地精神的因素是什么?如何识别这些因素?
2)如何防止对遗产地的破坏? 能否通过相关法律保护濒危遗产地? 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可能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3)可以提供哪些解决方法?采取什么替代措施?无形文化遗产的特殊属性是否决定我们应该找出与保护有形遗产有本质区别的方法?
4)能否找出保护、提升和复兴遗产地精神的新的登录方法?能否避免由于遗产登录而造成的遗产地精神的僵化?新的计算机技术能否有效地保护使用中的遗产地并适当降低成本?当前在这个领域进行的实验有什么效果?遗产地所在的社区是否是无形文化遗产唯一的守护者?
第三分主题:保护遗产地精神
(关键词:保护政策与措施,法律框架、多样性、融合、修复、传统继承人、即时反应)
这一分主题旨在讨论保存、保护遗产地精神的不同方式、方法。多数国家已经发展出一套成熟的政策和措施来保护和保存有形文化遗产。尽管保护无形文化遗产已经引起广泛关注,但针对无形文化遗产建立和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还存在诸多争议。
以下是我们关注的几个问题:
1)如何鼓励遗产工作者探索保护无形文化遗产的有效政策和措施?
2)越来越多的遗产地被多个相互竞争的群体赋予多个精神内涵,在这个强调多样性的社会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3)遗产地管理者是否应该更深刻地意识到他们在遗产地精神的建构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如何采用一种反应更加敏锐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对自身在遗产地管理中的行为有更加清醒和批判的态度?保护遗产地精神是否也需要保护维继这种精神的当地社区?
4)我们如何在遗产地管理中加强社区参与?这是一个关键问题,因为遗产地精神实际上是由生活着的人们在日常活动中体现和传播的,它完全依靠当地居民而存在。然而,社区管理也会导致另外的问题,如声称拥有该遗产地的同一社区成员之间或不同社区之间的竞争和对立。如何监督这些对立的力量?遗产工作者应该起到什么作用?
第四分主题:遗产地精神的传播
(关键词:阐释、传达、守护、意义、媒介、演变、利用、复兴、技术、重新定义)
传播是保护的根本条件,继承意味着生命的不断延续;如果遗产地的精神不能得到传播,其最终结果通常是被遗弃和消亡。尽管传播至关重要,但它同时又是一个微妙、棘手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传播途径和传播者,而他们为更好地保护或利用遗产地经常会有意或无意地改变遗产地精神。而且一个遗产地可能被不同的群体占用,其精神内涵可能会在它存在的整个过程中被多次改变。由于遗产地被重新使用,文化内涵也被重新定义,常常在潜移默化中,遗产地可能产生新的精神,新的社会结构和新的主题。
以下是我们关注的几个问题:
1)遗产地精神是怎样传播的?通过什么方式、在什么条件和背景下传播?在这个传播过程中教育能够扮演什么角色?
2)遗产地的守护者和传播者试图保护还是改变遗产地精神?传播必然会导致遗产地精神的改变吗?如果是,怎样改变?变化如何影响遗产的真实性?真实性如何包容变化?
3)谁来传播遗产地精神?是遗产地的拥有者还是使用者,或二者皆有?传播是否是使用遗产地精神并试图重新定义其文化背景的结果?
4)传播对遗产继承者有什么影响?继承是否会产生新的遗产地、新的精神和新的主题?如何复兴遗产地精神?如何确保遗产地的复兴促进所在社区文化精神的复兴?
论文摘要格式要求:
Word 文档,单倍行距12号字,英文100-150字;论文题目用14号字,居中;
主要作者/或提交论文人的姓名及联系信息(完整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箱)注在标题下方,左面与正文对齐;
文章涉及的分主题和关键字(最多两个)在联系信息下方注明;
主要作者或提交论文人必须同时提交一份75字以内的个人简历,附在提要后面。
不接受传真提交的论文提要,必须登录以下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表格
http://hospqbc.forest.net/convPages/conv_77.lasso
截稿日期:
摘要提交截止日期:2008年2月15日
入选信息反馈时间:2008年4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论文全文提交及参会注册截止日期:2008年7月15日
魁北克ICOMOS第16届大会组委会
作者:劳瑞尔·图尔戎(Laurier Turgeon)
解立 译, 朱晓东校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秘书处
电话:84633309,传真:8463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