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通知 [09/08/2007]
关于举办《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培训班的通知
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在国内外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的共同努力下,由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ICOMOS CHINA)组织编制、得到国家文物局推荐使用的文物古迹保护的行业规范。为了更好地推广《准则》,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协会定于今年10下旬举办《准则》培训班。为做好此次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协办单位
河南省文物局、洛阳市文物局、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石窟专业委员会
培训承办单位
河南洛阳龙门石窟研究院
培训资助单位
美国盖蒂基金会
培训时间、地点
10下旬开始,共14天;河南省洛阳市龙门石窟研究院
培训名额、对象
名额限每单位一人,由单位选派,人选要求:具备古迹遗址保护管理背景、从事业务工作8年以上、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和管理的从业人员。
培训费用
对于缴纳了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选派的学员,培训期间免收学员的食宿费,并提供交通费用,只收取培训资料费。对于未交纳会费的团体会员单位选派的学员,提供食宿费,交通费自理,收取培训资料费。
培训回执
由于时间紧张,请贵单位按上述要求尽快确定人选,并将回执(附后)于9月20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具体录取和报到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入选学员。
联系人:马永红、解立
电 话:010—84633309
传 真:010—84639925
电子信箱:icomoschina@yahoo.com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培 训 班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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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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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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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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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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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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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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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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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参加国内外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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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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